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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夕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我爸爸是個好警察,」何悠悠的聲音像緊繃的弦,被此刻的情緒撥動,輕輕地發著顫,「他平時很忙,從來沒給我開過家長會,案發那天還因為工作加班,差點忘了我的生日。但我沒有怪他,因為我知道他在做對的事。」

偌大的法庭安靜異常,人人靜默側耳傾聽,或許在場的許多人同何遠征一樣,是警察,也同樣為人父母子女,犧牲了太多陪伴家人的時間,卻不知道會不會在未來的某天因為履行公職坐在被告席上,接受一樣的審判。

何悠悠頓了頓,繼續道:「我爸破過很多案子,立過兩次三等功,也得過很多嘉獎。他常常跟我說,法律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錯怪一個好人。如果真的是這樣,那他就不應該被人冤枉,更不應該因為沒做過的事情受到懲罰。所以……所以希望法庭能把事情調查清楚,還我爸爸一個清白。」

女孩努力噙著淚水說完最後一個字,朝著審判席深深鞠了一躬,然後才跟法警緩步走向門口。

「何悠悠,」審判長忽然將人叫住,沉默片刻方才開口,「法律如果放過了壞人,卻錯怪了好人,那不是法律本身的問題,而是執法者和司法者的失職。所以請你放心,本庭會將案件事實查明清楚,依法做出公正裁判。」

*

秦頌結束手上的工作,打開何遠征案的庭審直播,審判程序已經接近尾聲。

辯方律師正在總結陳詞,熟悉女聲自擴音器傳出,和緩堅定,不卑不亢:

「綜合全案證據,被告人沒有刑訊逼供的主觀故意,也沒有刑訊逼供的具體行為。袁大海的根本死因是心臟傳導系統疾病所致的急性心功能不全。如果將這一不可預見的死亡結果歸罪於兩名被告,那麼對於刑訊逼供的審判就不再與法律有關,而是取決於被告是否『幸運』。

一線幹警是擋在人民群眾和犯罪分子之間的最後一堵城牆,法律應當嚴厲打擊刑訊逼供,但不應當將一名警察有罪與否交給『幸運』,否則只會讓所有的一線幹警人人自危、終日惶惶,推諉不作為以明哲保身,而這顯然不該是一份司法判決應有的社會價值。

所以辯護人懇請合議庭能公正裁判,判定何遠征、王碩二人無罪。」

秦頌聽到姜郁講起「社會價值」,不由得失笑,想起當初她獨立承辦第一起交通肇事罪時,還是他告訴她,法院判案需要考慮社會價值,而不僅僅是對法律?????條文的機械適用。

如今她將同樣的話寫進辯護詞裡如數奉還,他不覺得是一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對抗,反而覺得是兩個人在法律審判的終極價值上達成了某種默契共識。

*

臨近下班時間,余薇拉著一整行李箱的卷宗回到市檢,看見秦頌還在辦公室里,乾脆敲門進來,匯報今天庭審情況。

基於辯方先後幾次提交的證據,余薇決定放棄對疲勞審訊的主張,而是堅持兩次鑑定意見給出的觀點,認為凍、餓及長時間固定體位導致袁大海心臟病發死亡。

秦頌卻有不同意見:「凍、餓兩點除了法醫鑑定以外,沒有其他客觀證據支持,辯方律師的反駁意見有一定的道理。如果最後只剩下『長時間固定體位』這點,我們的勝算不大,畢竟袁大海每六小時左右就有鬆綁活動的時間。要知道,何遠征和王碩第一次受審的時間可是十個小時。」

「你不能簡單粗暴地把這些行為拆開,」余薇作為主辦檢察官,對秦頌的觀點並不認同,「袁大海在看守所的身體情況一切正常,從來都沒有過心臟病發的情況,怎麼到了何遠征的辦公室就犯病了?受凍挨餓也好,固定體位也罷,這其中的任何一項因素或許都不足以導致袁大海心臟病發,但是這些因素結合在一起就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這也是死因鑑定報告給出的核心結論。律師當然會提反駁意見,不論我們提交什麼證據,他們都有反對意見,但是針對死因的分析意見,肯定要以專業人士的意見為準。我不認為我們會輸。」

秦頌沒有再同餘薇爭辯,而是問她:「那你覺得,現在這種情況如果判處何遠征和王碩有罪,這個判決結果的意義在哪?」

「意義?」余薇有些迷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刑事判決的意義無非『懲戒』二字——既要懲罰犯罪行為,也要讓其他人以此為戒,避免犯相同的錯誤。」秦頌解釋,「如果說何遠征和王碩的任何一項行為都沒有刑法上的可責性,你卻要讓他們為袁大海的死亡負責,這個案子就算最後勝訴,真的有意義嗎?」

余薇終於明白秦頌講這番話的用意:「所以你勸我撤訴?」

秦頌並未否認:「如果接下來不能找到其他的突破點,我的建議是撤訴。」

副檢察長發話,一錘定音。

「你就那麼確定我會輸給姜郁?」余薇比他晚入市檢兩年,知道他和姜郁從前的關係,此時很難不浮想聯翩,「還是說,你更想讓她贏?」

「這和輸贏無關,」秦頌依舊面色沉靜,沒有因為她挑釁式的提問表現出任何不快,「我們的職責也從來都不是打贏官司而已,余薇,你應該很清楚這點。」

「我不清楚!

」余薇音調略微升高,掩不住的氣憤情緒漲紅臉頰,案件已然到了最後階段,現在撤訴無異於承認此前對案件的把控存在失誤,她作為承辦人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當初同意起訴的是你,現在說要撤訴的也是你,我就跟著白忙一場,替你出頭頂包挨槍子兒,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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