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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夕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審判長覺出這個問題爭議較大,又將相關材料瀏覽一遍,漸漸蹙起眉心,道:「兩方還有什麼意見?可以自由發表。公訴人先說吧。」

秦頌:「公訴人認為,辯護人關於刑訊逼供的單方陳述缺乏證據支持。從被告入所體檢報告來看,被告人五項體徵正常,體表部位亦未發現異常,可以排除刑訊逼供的可能。」

姜郁:「法律規定的刑訊逼供不僅包括足以造成外傷的肢體暴力,也包括變相肉刑,以及足以令嫌疑人感到恐懼的言語威脅。而取證合法性的舉證責任在於公訴方。鑑於公訴人無法對前述4小時裡的真實情況作出合理說明,第一次審訊獲得的有罪供述依法應當排除。」

秦頌:「被告人先後一共作出過三次有罪供述,供述內容基本穩定、一致,有包括現兇器、腳印、血跡以及證人證言在內的多份證據印證。辯護人提到的理由不足以排除全部有罪供述。」

姜郁:「公訴人的主張與現行法律規定不符。根據《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之規定,被告人在受到刑訊逼供後,所作出的與第一次供述相同的重複性供述,即本案中的第二次和第四次有罪供述,應當一併排除。」

……

控辯雙方對抗激烈,近三小時的「排非」程序結束,合議庭經討論決定,對陳厲峰的第一次、第二次和第四次有罪供述一併排除。

辯方初戰告捷,排非主張獲得法庭全面支持,張筱欣喜溢於言表,在桌底下沖姜郁豎了根大拇指。

姜郁卻沒覺得輕快多少,畢竟還有兩項關鍵證據不容忽視:一是陳厲峰羽絨服袖口提取的血跡,二是他留在案發現場的腳印。

由於時間臨近正午,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再審。

審判庭外,秦頌一身西裝制服板正筆挺,手提深棕色硬皮公文包,似乎是在等人。

見到姜郁出來,男人肅正凜然的眉目舒展了些,朝她揮了揮手,「姜律師,有時間嗎?聊兩句吧。」

*

「濱江這幾年變化還挺大的,」秦頌帶姜郁到一旁的公訴人室,態度親和,隨口攀談,「你怎麼樣,還在之前那家律所嗎?」

「嗯,還在海誠。」

說起海誠所,還是八年前姜郁本科畢業的時候,秦頌托導師張泰來的關係介紹的律所。學歷通脹在當年已初現端倪,研究生和海歸的就業機會總是更多,可是比起多花兩年時間在書本上,姜郁更需要一份能養活自己的工作。

政法本科四年,起初她叫秦頌一聲師兄,再後來是更親密的戀人關係。檢察官與律師,本是外人眼中的天作之合,卻因職業性質的緣故,時常意見相左,立場相悖。

思敏善辯是法庭上的制勝武器,卻也是情人間的鋒銳刺刀,偏偏兩人又都是爭強好勝的性格,堅持己見遠比退讓妥協更難。真理越辯越明,感情越吵越淡,直至秦頌通過遴選調至北京,兩人正式分道揚鑣,再無瓜葛。

這一晃就是六年。

「我聽說你最近搬到東城區住了。」秦頌將公文包放到一旁,在飲水機邊抽了個紙杯,欠身接水,「在那邊買房子了?」

「嗯。」

姜郁一直有在區買房安家的打算,畢業之後就開始存錢。那邊整體規劃不錯,樓宇密度不高,人少肅靜,房價也低,只是距離市中位置較遠,上班不夠方便。當時秦頌還建議過她,選房還是要選在市區,哪怕面積小些,起碼生活便利。

仔細想來,兩人還真的有許多不同,從生活理念到價值取向,不一而足,最後分開也是必然。

秦頌又問:「母親還在松河住嗎?身體怎麼樣?」

松河位於省會濱江以北,總面積不足濱江一個東城區,冬季氣溫可以低至-4o度。姜郁就是松河市人。

提及母親,她有一瞬間的不自在,抿了抿唇,答:「挺好的。」

「你這幾年——」

「秦檢,還是聊案子吧。」姜郁終於忍不住打斷,看了眼手機時間,「一會兒我得趕回所里見個客戶。」

秦頌被拒絕得直接乾脆,有些尷尬,慶幸此時只是背向著她。等再轉過身時,秦頌已經重理好情緒,將手裡的水杯遞給姜郁,點頭笑道:「行,那就先聊聊案子。」

兩人從前也會經常討論案情,秦頌從來都是公事公辦的態度語氣,次數多了,自然要吵起來。然而此刻姜郁卻很慶幸,秦頌還是那個秦頌,公私分明,一旦講起案子,就很少會夾帶私人情緒。

話題重回到陳厲峰的案子。

檢方此前給出十年的量刑建議,希望被告能認罪認罰,從而簡化後續審判流程,卻在陳厲峰更換律師後被果斷拒絕。

秦頌希望姜郁能夠說服陳厲峰,重考慮檢方的建議:「從在案證據來看,陳厲峰不可能沒去過案發現場,更不可能沒接觸過屍體。他在說謊,你應該比我清楚。堅持無罪辯護對他沒有好處。」

這樣的場景似曾相識,好像制服加持下的他就永遠站在正義一方,自信篤然,居高自傲,而她是同被告沆瀣一氣的共犯,唯有規勸當事人認罪伏法才是出路。

姜郁心裡覺得好笑,語氣也不由得輕佻:「那你也太高看我了。我的當事人堅稱他沒做過,我總不好替他承認有罪。法官都不能靠測謊斷案,何況是律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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