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读报僵尸 (第2页)

作者:海峰洋流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摩登说完,握着砍刀继续向前走去。

“咱们快没时间了,为什么还要做这个?”

菜问不解道。

[摩登一旦遇到值得他尊敬的对手就会这样。]

“值得尊敬的对手?”

[没错,他这个人很注重仪式感,只要是个吸引到他的注意或是让他感到惊讶和恐惧的敌人,哪怕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他都会把那人当作一生之敌来对待,会与那个人展开最终的殊死对决。]

“仪式感?”

[对,我还记得当初有个特殊僵尸特别难对付,我和他打了半天都没杀死它,后来它被我用榴弹炸成重伤,本来一枪解决的事他非要与它肉搏,虽然最后被揍得鼻青脸肿,但他还是解决它了。]

“哇,凯文,看来你对摩登真得很了解啊。”

菜问惊叹道。

[那当然,我跟他可是认识两年了,对他感情深得很,要不是因为我是辆车,我都想嫁给他了。]

“呃……”

与此同时,读报僵尸趴在地上艰难向前蠕动着,它的手已经支撑不了它的身体,只能向条虫子一样靠摆动身体向前滑行,一边移动一边低语着什么。

这时候,它后背上的火焰开始向它胸口蔓延,已经烧到它的黑领带了,读报僵尸见状赶忙扑灭胸口上的火焰,从兜子里掏出一张早已泛黄的纸片。

那是一张照片。

照片上有一个人,是一个女孩,她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长得很秀丽,有着金黄色的秀,樱桃般的嘴唇,水汪汪的眼睛,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美女。

读报僵尸看着她,嘴里一直念道着她,它将照片放在地上,那一刻,它的眼睛不再是猩红色,它的表情不再愤怒,不再憎恨,只是忧伤,只有悲哀。

“珍妮…珍妮…珍妮……”

读报僵尸,原名弗里茨,生前常被人戏称为“二大爷”

,生前最喜欢做的就是玩填字游戏,完成它一直完成不了的数独谜题,它最爱的人是它的女儿珍妮。

二十年前,它因为一场车祸去世,被它的家人安葬在花园市的教堂墓地里,本以为就这样过完一生的它没想到被病毒复活了,原本分解成白骨的它在病毒的影响竟然重新长出腐肉变成了僵尸。

变成僵尸后,它依然保留着生前的记忆,依然还记得曾经与它相依为命的女儿,为了找到她,它靠着一股执着力撕开棺木,从坟墓里破土而出。

逃出墓地后,它开始到处寻找它女儿,三年间,它如鬼影般穿梭在末世里,从一个城市找到另一个城市。

期间它杀了很多人,吃了很多人的脑子,死在它手里的幸存者不计其数,可即便如此,它再怎么寻找,再怎么杀戮也找不到自己的女儿珍妮。

三年后,它遇到了博士,替它做了几件事后,博士告诉它,它的女儿现在玫瑰市,或许是对珍妮的思念太深,读报僵尸听信了博士的话来到了玫瑰市。

令人出乎意料的是,它在这里真的找到了自己的女儿,只不过找到的是早已经变成僵尸的女儿。

原来,珍妮在它离世的两年后就搬到了玫瑰市,之后一直在这里生活,直到十年后的病毒爆。

珍妮没有免疫抗体,被病毒感染后变成了普通僵尸,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它一直漫无目的地徘徊在城市里。

自从病毒爆,人类逐渐消失后,玫瑰市就成了这群僵尸的新家园,成为它们赖以生存的栖息地。

它们在这里躲避阳光,寻找脑子,在这里作为活死人生存下去。

读报僵尸找到珍妮后一直把它锁在一栋房子里,白天,它待在房子里照顾变成僵尸的珍妮,晚上,它外出寻找幸存者,给珍妮寻找新鲜多汁的脑子。

就在最近,它听其他僵尸所说,只要僵尸吃的脑子越多,它就越聪明,普通僵尸多吃脑子可以转变成特殊僵尸,特殊僵尸多吃脑子可以转变成智慧僵尸,能拥有和人类一样的智慧,能使用任何武器,做任何事,甚至能成为僵尸社会的干部。

读报僵尸听闻这件事后,认为只要给珍妮吃足够多的脑子,它就能变成智慧僵尸,能与它正常交流,不会像现在这样只会不停啊吧啊吧了。

于是,它开始疯狂寻找人类,寻找幸存者,可它把玫瑰市翻了个遍都没找到人类,直到两个月后,摩登出现了。

摩登刚来玫瑰市就开始了他的杀戮,他拥有着各种现代枪炮武器,利用白天僵尸不敢出去的弱点,对每栋大楼,每栋房子进行破坏,进行焚烧。

他对每栋大楼、房屋、建筑进行火炮输出,用榴弹炮炸大楼,用迫击炮炸房子,用火箭筒炸建筑,短短一个月时间,玫瑰市就被他搅得鸡犬不宁。

那一天,是它永远忘不了的一天,那一天也是白天,它坐在沙上低头看着报纸,想试着解开报纸上的数独游戏。

珍妮被它用绳子绑在椅子上以防它跑出屋子,为了让珍妮恢复回生前美丽的样貌,它给它穿上破旧的洋装,每天给它梳头,给它化妆,把它灰绿色且早已腐烂的脸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读报僵尸看着被病毒折磨得不成人样的珍妮叹了口气,如果有一天,它们能再次变回人类就好了,这样一来,它们就能回到正常生活,不用挨饿了。

它看着自己的身体,心想如果不是因为病毒,它现在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虽然它因病毒而复活,但也失去作为了人类的资格,病毒复活了它,同时也摧毁了它。

读报僵尸摇了摇头,准备等晚上再出去寻找脑子,然而,除非有脑子亲自送上门,否则它永远找不到。

“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