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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夕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趙成陽的直覺推測也許無法左右警方判斷,但是證據可以。何遠征抽檢了u盤中的部分指紋,發現確與基因篩查名單當中相應對象的指紋相符,於是接受了趙成陽的建議,優先排查尚未採錄指紋的目標對象,也在實地走訪的過程當中關注了各個家系非婚生子的情況,避免遺漏。

但是查到陳金龍的時候,又遇到了的難題。

戶籍科的同事沒能根據既有信息在聯網的資料庫中查得陳金龍的身份資料。因為擔心是紙質戶籍入庫的時候出了問題,只得又費盡周章地調取陳金龍的紙質戶籍底檔。

倒是另一邊的照片比對先有了結果。

目前的aI技術已經能夠實現跨年齡識別。根據趙成陽提供的照片,警方很快鎖定了省內的一名服刑人員,因聚眾鬥毆被關押於濱江市第一監獄。

但是此人並不叫陳金龍,而叫陳力,且登記的信息未顯示其有任何的曾用名。

聽到「陳力」這個名字,姜郁起初覺得耳熟,但是一時沒能想起在哪聽過。直到趙成陽提醒:「馮少坤的案子,和另外兩個同夥串供說人是馮少坤打死的。還記得嗎?」

姜郁訝然,甚至覺得不可置信:「能確定他就是陳金龍嗎?」

「指紋、dna和趙馨怡案現場提取到的都對得上。而且我問了遠征,他說陳力的右手手腕上確實有塊胎記。警方現在懷疑,他應該是犯案之後為了逃避追查,托人改了戶籍資料。松河這邊戶籍信息全面電子化的時間比較晚,到14年才全部完成。早年的紙質戶籍篡改起來確實也比現在容易。」

這讓姜郁不禁懷疑起陳力最初接近馮少坤的動機。

與此同時,姜郁也收到了松河市公安局頒發的法律顧問聘書。

由於趙馨怡被害一案屬於再偵案件,第一次的偵辦結果已經被法院判決全面否定推翻,松河市局高度重視,特別召集外聘顧問參與案件偵辦,希望其能從法律的角度給出意見建議,確保流程合規,證據鏈條完備,給嫌疑人準確定罪量刑。

得知姜郁曾參與過宋曉川案的再審辦理,負責再偵的刑警大隊副隊長王騰意外之餘也很欣喜。律師提前充分了解案情必然能夠省去不少溝通上的麻煩,況且十年前的案子並非是他偵辦,再審推翻原有結果對他個人也沒什麼影響。相反,如果能把這樁棘手的陳年錯案儘早糾正,於他而言亦是功績一件。

也是由於前期溝通順暢,王騰答應了姜郁提出的請求,同意趙成陽以律師助理的身份參與案件,但也多次強調只能負責法律相關的工作,不能直接干預案件偵辦。

然而對陳力的審訊並不如料想一般順利。

陳力心理素質極好,起初死不承認,後來警方以現場指紋和精液的檢測結果向其施壓,表示已經證據確鑿,只有他肯配合才有可能從輕處罰,陳力就直接改口稱自己是被害人的情人,雖然發生過關係,但不清楚對方怎麼死的。

警方自然知道陳力是在胡說八道。畢竟現場沒有第三人的痕跡,被害人的死狀也反映出其是在遭侵害時死亡,不可能是陳力辯解的這種情況。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陳力竟然真能說出趙馨怡的不少個人信息,包括她叫什麼、在哪工作,也知道她有一個同居男友,但是兩人感情不好,所以趙馨怡才轉而向他投懷送抱。

由於現場門窗的確沒有被破壞的痕跡,警方也曾懷疑是熟人作案,王騰變得有些猶豫,擔心案件還有沒查清楚的地方,移交審查起訴之後再被檢方退回補偵,到時候松河市局的臉面可就真丟光了。

他拿不定主意,來問姜郁意見,如果完全沒有口供,只是根據目前搜集到的證據能不能給陳力定罪,會不會被對方律師推翻。

「完全推翻倒不至於,從現場的混亂情況來看,大概率會認定構成強姦。」姜郁道,「但兩人到底是不是情人關係,惡劣性質不同,很可能會影響量刑。我還是建議調查清楚。」

一旁趙成陽也說了自己此前推測,認為陳力對於作案目標都是經過篩選。考慮到其母陳吟秋、宋曉川和趙馨怡的關係,建議從宋曉川著手調查,並圍繞陳力和其母陳吟秋的關係分析嫌疑人的犯罪動機。

宋曉川的答案很快解開了警方的疑惑。

雖與陳力並不相識,但因為是春麗足療店的常客,宋曉川對陳吟秋的兒子還是有些印象:「老闆娘平時就住店裡,二樓有個屋子是她的房間。有一回我見一送外賣的男的,門都沒敲,直接就進去了,挺隨便的,後來才聽說那人是她兒子。」

「那他給?????你們家送過外賣嗎?」警察追問。

宋曉川想了片刻,搖頭道:「沒印象了。一般我接了外賣就關門了,也沒特別關注外賣員長啥樣。」

「那你經常點外賣嗎?」

「那會兒經常點。不愛出門,樓下飯店做的也不好吃。」

「趙馨怡呢,她也點嗎?」

「她上班的時候吃食堂,休息的時候點。」

經過一番詢問,警方合理推測,陳力當年藉助送外賣的便利獲知了趙馨怡的基本情況,於案發當日成功入室實施強姦,並於案發之後於慌亂中潦草清理現場,拿走了趙馨怡叫外賣的手機,試圖為案件的偵破製造障礙。

有參與辦案的警員表示不解:「一般這種類型的強姦案件都發生在獨居女性身上吧?陳力既然知道被害人有同居男友,還敢入室強姦,就不怕被抓現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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