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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请叫我山大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果然,慢慢的生客变熟客,熟客又带客,生意开始越来越好,上个月赚的钱扣掉房租和各项成本开支,她还赚了点,虽然还不多,但温乔相信,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温乔大大的松了口气,她这两个月虽然脸上还是笑呵呵的,但晚上回家算账的时候也压力很大,为了盘下这家店面,她把这几年存的钱都投进去了不说,还又咬牙借了些,家里好不容易还清的债为了这家店又背上了,要是生意还不好,她手上的钱也撑不了多久了。

  好在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展。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只要她勤快点,再过几年,说不定就能开上一家小饭馆,再存点钱,等手里宽裕些了,不说买房,先租个好点的房子,到时候把奶奶和大伯都接过来,一家团聚,她就心满意足了。

  但生活却在温乔毫不设防的时候给了她当头一棒。

  在她系着围裙拎着外卖一身油烟味的时候,让她在高档写字楼的电梯里遇见西装革履、高贵气派的前男友。

  第二章

  温乔不是没想过会在临川市遇见宋时遇,但是却绝对没想过,会在这种情形这种境遇下相遇。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因为着急出门嫌麻烦没有摘的围裙和手里拎着的一袋外卖,默默的角落挪了挪,顺便压低了头上戴着的棒球帽的帽檐,余光却忍不住从帽檐下溜下去,穿过前面站立的几条腿,精准的落在那双铮亮的皮鞋上。

  宋时遇从电梯外走进来的那一瞬间,温乔恍惚间记忆被拉回到了好多年前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

  她推开门,窗边做试卷的少年宋时遇闻声转头看过来,黑黑眸,转过来的半张侧脸清冷古典,神情疏淡。

  在遇到宋时遇之前,她见过最好看的人就是学校里被公认为校草的某位学长。

  宋时遇比他好看了一万倍。

  温乔没有任何缓冲的直面了宋时遇的美貌,对她的冲击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巨大。

  就一眼,就硬生生把她对人类的审美拔高了好几层楼。

  而彼时她刚以五十块钱的价格卖掉了一头又黑又长的长,头被削的又短又薄,因为整个暑假都在田野山间疯跑晒的皮肤黝黑,身上穿的是某个堂姐不要了的旧衣服,身材还没有二次育,瘦的像根豆芽菜,完全就是个没有张开的野小子。

  她和宋时遇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说句“仙畜有别”

都不过分。

  那时候她曾经误以为宋时遇的特别是因为他是城里人,所以在他们那一群乡下人里才会显得那么鹤立鸡群遗世独立。

  后来她才现,原来宋时遇和他们并不是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区别,而是宋时遇和绝大部分人类的区别。

  时隔多年,西装革履的宋时遇非但没有长残,反而彻底褪去少年时的青涩稚嫩,棱角愈分明清晰,从她的角度隐约可以看到他走势陡峭的鼻梁和紧窄流畅的下颚线条,清冷气质更添几分矜贵,如高岭之花高不可攀。

  那种区别于普通人类的高贵气质自然而然的散出来。

  以至于电梯里的所有人在他进电梯后都自的挪动,最后空出一块在这电梯里显得过于宽裕的地方来供他站立。

  而温乔在宋时遇进电梯后目光扫过来的前一秒低下头,让帽檐挡住了自己的整张脸,后背都绷紧了。

  听说宋时遇在a市开了公司,难道就在这栋楼?

  怎么会想到那么巧,a市那么大那么多的写字楼。

  他的公司居然就在离她不到两公里的地方?

  温乔倒不是怕遇见他,只是她现在的样子实在不大适合和看起来事业有成风光无限的前男友偶遇。

  温乔低着头盯着自己的围裙,自己这身打扮很有可能会被宋时遇误认为她是外卖员或者是饭店小工。

  宋时遇对她说的最后那句话让她这么多年都耿耿于怀,她咬着牙一天只睡五个小时打三份工的时候,除了还债,胸口里也憋着一口气,想要向他证明——虽然她没有走那条他为她计划的路,但是她也能够靠自己的双手过上好日子。

  但如果现在被宋时遇看到了,岂不是都白费了?

  这么想着,她又默默的往角落里缩了缩。

  *

  电梯走走停停,电梯里的人也在进进出出。

  到第十五层的时候,电梯里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只剩下最后三个人。

  姚宗扭头看了眼角落里剩下的最后一个人,在她身上的围裙和手里拎着的外卖上扫了眼,不甚在意的对身旁的宋时遇说:“腾越的周总都约了你好多次了,电话都打到我这儿来了,我也不好回他,你就看在我的面子上这个周末去一趟呗,再推,怕是要把这位老总得罪了。”

  宋时遇目不斜视,不置可否。

  姚宗用手里的文件轻拍了下他,嘴角勾起一抹坏笑,语气促狭,带着点幸灾乐祸:“谁让你这么招蜂引蝶,一见面就把周总的女儿的魂给勾走了,这位大小姐可来公司堵了你好几次了,你都不给面子,这才把她爸那尊大佛搬出来压你,要我说,那周小姐长的挺漂亮的,身材又好,你试着接触一下也挺好的。”

  宋时遇没接话,只是冷淡的瞥了他一眼,收回目光时余光不经意掠过角落里那团缩着的人影,没有停留。

  姚宗即使收住了,脸上还是笑嘻嘻的:“开玩笑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