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女团同学 (第1页)

作者:三年二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第4章女团同学

这个世界的词曲作者收入,和林夕前世差不多。

普通的创作人,一歌可能也就几百上千块。

好一点的,能有两三千就不错了。

但行业内的顶尖的创作人,就完全不同了。

邀请他们写一歌,价格可能达到四五万,甚至上十万。

而且这只是词曲费用。

后面每年还会收取版权费,有些情况,根据合同的不同,还会参与收益分成。

《我们的歌》就是如此。

毕竟来参赛的创作人质量参差不齐,创作出来的歌曲更是无法保证,新时代公司不可能直接事先预付钱,将参赛期间所有创作的歌曲买下。

“林老师,你看三万的价格怎么样?”

王晓凯很大方。

开价很高,这已经是行业内一线创作人的价格了。

能卖到一歌三万的,无一不是创作过多爆火单曲的知名作曲作词家。

“价格可以低一点。但我只卖演唱权。”

林夕不为所动。

三万价格的确很高。

他现在也挺缺钱的。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现在银行卡里面,所有积蓄加起来也就三千多。

没办法。

他一个在校大学生,虽然以前也写了些歌,并且通过‘裙带’关系卖出去了,但价格都很便宜,一也就两千块左右。

可是自从大二开始,能靠写歌赚钱后,生活费、书学费,林夕就没有向家里要钱。

所以积蓄存款并不多。

不过,缺钱归缺钱。

林夕作为穿越者,眼光并不短浅。

这《带你去旅行》,是口水歌不假,质量很差。

但是具有大火潜力。

一旦火起来,各种商业用途、音乐平台下载受益,将会极为可观。

不是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事情。

举个例子。

就像前世的杨臣刚,就因为一《老鼠爱大米》赚了一点几个亿;雨神花了5ooo块卖了一《广东爱情故事》,也赚了上亿。

当然。

这两歌都有一定的运气成分在。

而且他们赚的钱也并不是完全因为歌曲带来的受益。

更多的是他们通过这歌有了名气后,去走穴、商演、接代言、上个各种节目。

王晓凯还想再谈谈,他想彻底买下这《带你去旅行》,又提高了几次价格。

不过林夕都拒绝了。

他也只好退而求其次。

最终花了一万的价格,买下这个的演唱权。

如果以后涉及到这歌的商演、翻唱所带来的的受益,大头都是林夕的。

“林老师,合作愉快!”

签了合同,两人握手。

林夕银行卡上多了一万。

“我接下来准备去找乐队老师,排练这新歌,林老师要不一起去旁听下?提提意见什么的。”

王晓凯提出邀请。

“不了,我还约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