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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浮沉 (第2页)

作者:程砚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帅!

太帅了!

李清宁口哨的忧伤在吸引别人的目光,却在撩拨他的心弦,一度把江阳拉入到某种不自信的状态中,我真的娶了这个又酷又飒的大魔王?

侯兵和肖阳也十分惊艳。

他们回头看江阳,“我记得有段日子,你显摆自己唱歌不好,但口哨吹的不错?……宁姐太委屈自己了,就你那耍流氓的口哨,她也好意思说好听。”

江阳尴尬的挠头。

口哨十秒,安远他们配乐接上,大魔王抬起头,向周围的人笑着招手。

她把话筒放在支架上。

所有路人停下来,他们或拿出手机,或踮起脚尖,一奔忙的身子和紧绷的神经在这一刻得到了轻松,亦或者音乐的抽离,让他们忘记了身体上的疲累,忘记了生活的忧愁。

葡萄和爸爸站在一起,她看不见眼前的热闹,就好像她和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直到——

“像我这样优秀的人,本该灿烂过一生……”

大魔王嗓音在空上回荡,在炎热的气中平起凉风一样,以她为中心,她的声音似风呼啸而过,把所有人身上的汗、身上的燥全部浇灭,让人置身于一片阴雨之中。

“像我这样聪明的人,早就告别了单纯……”

一字一词一句一段。

雨滴一样落在心的池塘上,荡起一圈一圈涟漪。

“哎。”

肖阳和侯兵叹息。

他们在王刚家门前烤红薯的时候,那也是自信满满,自认不凡,自负到边,只觉得长大以后,这方让他们大有施为的,票子房子妹子,手到擒来。

他们虽然把江阳当小白脸作为最可能的致富门路,却也是最为不耻的。

可现在——

他们迷茫,他们寻找,寻找的却只是能碌碌无为的活下去就好,哪怕每栉风沐雨送外卖,让领导穿小鞋。

大魔王不愧是大魔王,在扎心这方面毫不手软。

肖阳就可惜看不见舞台,他个子有点矮,又让人群挡在了外面。

“来这儿!”

侯兵招呼他们,去了摊子老板餐车那儿。

这餐车原来是个流动餐车,后来固定在这儿开店了。许多人不知道,老板曾把车顶改造的也有位子,可惜不安全,让有关部门给他拆了,可梯子还在呢。

侯兵经常送外卖,跟老板熟了,知道了这些。

他自个儿把梯子抽出来,搭起来,领着江阳他们爬上了餐车顶,这下他们站的比所有人都高了,正好站在大魔王正对面,把大魔王的表演看的清清楚楚。

灯光打在这边,也把他们照的挺亮,一阵风吹来,吹动江阳的梢。

李清宁瞥那边一眼,口哨声再起。

许多人在口哨中咀嚼、回味刚才的歌词。

是啊。

像我这样优秀的人,像我这样聪明的人,像我这样向往爱情的人,像我这这样不甘平凡的人,为何变成了迷茫,庸俗,懦弱,孤单,碌碌无为,莫名其妙的人?

在年少时,生活啊,就是一张白纸,他们在上面写下各种各样的愿望,音乐家,画家,导演科学家,医生,工程师,富人,冒险家,将军。他们以为当抵达大人那个彼岸时,这些东西会让他们成为不凡,可长大才现,生活是一个迷宫,人和人走着走着就散了,理想走着走着就远了,梦想做着做着就醒了,喜欢爱着爱着就澹了,而他们活着活着就死了。

口哨声尽。

大魔王朝车顶用拇指和食指比了个心,继续唱。

侯兵:……

肖阳:“站得高,狗粮吃的也好啊。”

“……像我这样孤单的人,像我这样傻的人,像我这样不甘平凡的人……”

许多人在大魔王不断自问中,开始回过去。

刚读书时那个写下凌云壮志的小孩站在那头,他们站在这头。那个小孩看到他们现在句偻背,毫无生气,眼中充满红血丝的自己一定特鄙视吧。

其实他们也特鄙视自己。

可生活就这样。

许多人终其一生,再努力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就像一粒灰尘,再努力漂浮,也终究不过是这城市中的一粒尘埃。这座城市不会对你有任何卷恋,甚至,还会嫌你弄脏了这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