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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人贩子梅姨案 (第2页)

作者:律政俏佳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根据团圆——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布平台”

布的2o16年5月到2o17年5月数据显示,收到报失踪的人数1317人,被拐卖约83人。当然,这只是一年的数据,但可以作为一个参考依据。

另外国内结合“宝贝回家”

网,16年来共公布了多份失踪儿童,虽然里面应该也是走失儿童居多,也应该有相当一部分是被拐的。÷16=3125,每年平均在3ooo多人!

根据以上两个数据,每年被拐大概在千位数,不会过万位数。

而且近年来社会上摄像头越来越多,被拐儿童应该是越来越少的!

而其余大部分是离家出走和迷路走失的!

虽然每年被拐儿童远没有网上谣传的2o多万那么严重,但是对于每个失去孩子的家庭,对于孩子自己而言,都是致命的打击!

多个孩子被拐记录曝光

我们一般只知道,被拐儿童是被没有孩子的家庭买去了,这其实已经算好的了。

但其实现实会比这残酷1ooo倍!

寻子公益网站“宝贝回家”

,到今天已经成立了16年,多个孩子失踪的详细资料被万多个家庭给予毕生的希望!

而且这还只是冰山一角!

宝贝寻亲网站,页部分失踪儿童照片

1,乞丐和童工;

之前看到一篇记录儿童走失的文章,上面讲述了一个真实的被拐案例;

一男子去外地出差,在路上遇到一个乞丐,居然是自己被拐3年的儿子。在他看到儿子的时候,儿子已经全残废了——舌头被割了,只能嗯嗯啊啊的叫;两只脚被打断,只能在地上爬行。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2,器官买卖

有的小孩,被拐卖去养着,然后等有人在黑市上收器官就摘除孩子的器官卖给别人。这种丧心病狂的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

3,卖给没有孩子的家庭

如果买孩子家庭的父母珍惜孩子那还好点。如果是不为人父的那种,那孩子就悲催了!

还有的被卖到深山里,如果是女孩可能做童养媳!

有的女孩可能十几岁就被嫁给了老光棍!

旧社会的悲剧还在上演!

人贩该不该杀?

法律是这样的:

但是,我们强烈呼吁,情节严重的应该处以死刑。但由于量刑相对较轻,使得一些拐卖犯罪分子依然铤而走险。

前几年,还有人大代表认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

犯罪过程中,还可能伴有强奸、虐待、非法拘禁、侮辱、殴打、强迫卖淫甚至致人死亡等罪行,更有可能导致亲属自杀、精神失常等后果。

因此建议: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高调至死刑。

家长该注意

防骗:

最常见的就是陌生伪装成和善的阿姨或者老奶奶,用零食将孩子骗走;

还有伪装成外卖员或者快递员,拐走孩子;

还有几名人贩子配合,先找借口支开家长(特别是奶奶外婆带孩子),拐走孩子;

还有像上面提到的申聪,是直接被抢走的;

因此家长心里要时刻注意这些,还要教会孩子拒绝陌生人的搭讪,除了这些还可以使用一些设备,如带gps定位的手表。

反正小心驶得万年船!

本期话题:人贩子该不该被处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