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送礼物 (第1页)

作者:闹钟不要响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欧洲贵族,最初就爱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

这与美国人那种实用主义是天差地别的表现。

在手表界,也存在着某些老实穷孩子。

比如劳力士。

说起劳力士,可能大部分人都认为,这是有钱人的象征。

因为劳力士金表出名啊!

黑社会大哥都喜欢带着它。

跑路的时候,这东西就是钱,直接当路费。

以上都是中国大部分人的观点。

实际上,劳力士不是奢侈品。

它只能算是相对性性价比较高的手表。

在真正喜欢玩表的人眼中,这就是一个弟弟。

何耀光就很不理解“这金色的手表,土不拉几,有什么好看的?”

“要我选,我选这个。百达翡丽的。”

但是,李璞就喜欢黄金。

钻石?品牌?

都是渣渣。

李璞点点头“行,你选,我买单。”

李璞“小红,老飞,你们也选一件吧。”

老飞看了看“嘿嘿,其实我也喜欢金表。”

贾红兵“那我就选这款伯爵好了,带钻石的。”

李璞“确定了?”

其他几人“确定了。”

最后,李璞付款。

贾红兵和龙海清的手表,都是两万多元。

一个带金、一个带钻。

李璞选择含金量最高的劳力士纯金表。

扁平的24k大金表,也不过是港币。

相反,何耀光手里平平无奇的,不锈钢机械表,足足8。8万港币。

这就是品牌的力量。

但识别度么,真的很低。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魔都手表的次品货呢。

难看!

果然是大金表更合适(暴户)。

李璞又逛了逛,购买了一条金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