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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徒手吃草莓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这部电视剧是个很大的改编Ip,我和制片人能搭上关系,给了我一个男二的本子,让我推一个人过去,我推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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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半个多小时,盛初就从公司出来,拿着本子回到了自己的车上。

  他给秦笛了个短信,也没指望对方现在有时间。

  没想到几分钟后,秦笛就回了电话来。

  “刚刚在演戏,现在中场歇息。怎么回事,他给你男二的通告?还是个好角色?你是跳舞的,又不是演员,他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男主是6骁。”

  秦笛的反应十分的强烈,“靠,肯定是大烂剧!

他演技还不如我呢!”

  盛初:……

  “不行,我得去问问,你等着,我去给你打探消息。”

  秦笛风风火火的去了。

  盛初坐回车里,鼓捣猫薄荷,将泡好的猫薄荷摇一摇,往身上喷了两泵,他低头闻了闻味,没觉得有什么特殊的味道。

  他怀疑是不是剂量不够,又多喷了一些。

  还是只有淡淡的绿色叶子的味道。

  离赴约还有一段时间,就坐在驾驶座上翻开剧本。

  让盛初惊讶的是,这是一个好剧本,

  他并不是夸赞自己文化素养好。

  他觉得只要能看懂字的人,都认为这个剧本有质量。

  角色形象饱满,人设十分的出彩,一两页的文字,自己就产生了角色共情。

  属于其情可悯,其行可诛的悲情人物。

  半个小时后,秦笛打来了电话。

  “我刚刚问了,人家正在上升期,这是他第一部大男主的戏,为的就是一鸣惊人,走流量爆人气,要是你演坏了,他粉丝不得冲了你!”

  这件事尤为古怪。

  两人分析了一通,秦笛说,如果不是周含义想把盛初推出去挨骂,剧方收获一波热度。就是那边制定要找他这个情况的艺人搭戏,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性。

  这两种结果都很值得细品,秦笛准备再去打探打探消息。

  挂掉鲜花,盛初看了一眼时间,时间还早,他就驱车前往西郊。

  郊区有不错的疗养院,适合静养,盛初的母亲,周瑾就住在这里静养。

  她的病已经基本上痊愈,但是需要很长时间的静养来填补那些年被病痛蛀空的躯体。

  很快,车子驶入了一片规划得非常幽静的绿化带。

  下了车,远远的,盛初就看到周瑾穿了一件嫩黄色的羽绒服坐在亭子里,看起来就在焦急等待他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