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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璃原风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听了这话,周志脸色都变了,金小公子抬起头看过来,一脸的意外。

  最后金小公子没出力气,轻轻地打了一下,长翎摇摇头笑:“这不行哟,气力这么小,在宋家当书童,要搬许多书籍,没力气我可不要的。”

  这么说了,于是金小公子出尽全力把周志揍得满脸青紫,长翎才点头满意。

  “嗯,行了,丢出门外去吧。”

  既是家里托了关系挤破头送进宋府来的,如若就这么被撵走,不但脸面下不去,回去以后反倒要遭家里谴责,像周志这种由姨娘出下的,在家里没什么地位的,被这么撵出门送回去以后,恐怕日后母子二人在周府的日子都不会好过了。

  甩掉了周志之后,长翎觉得手臂上的手串少了,轻松了一些。

  不知道是不是近日戴着太多手串的关系,她总感觉气力不如先前,经常觉得疲乏。

  她盯了盯还有十来串的样子,于是一把摘下所有的手串,放在了条案上,对各英俊儿郎道:

  “大家都清楚了,来宋家是做什么的了吧?”

  长翎侧着身子歪坐在一张太师椅上,故意用能显示出骇人刀疤的那一面对着各位公子,语态轻佻地抿了口茶,明明清纯的杏眸给画了个妖魅到俗艳的烟熏眼,媚眼如丝道:

  “可不是当个普通书童那么简单哦,没有人不清楚的吧?”

  她这句话语气拿捏得露骨又风骚,配合她精心设计的“浓妆”

,把那些个纯情的小公子们吓得频频后退。

  除了周志、金小公子和白瑾瑜外,其余的公子都是嫡房出身,被家人如此带来宋府已经很是屈辱了。

  倘若宋家姑娘长得好看些也就罢了,偏偏还长成这副模样,还跟妖孽迫不及待要吸男人精。元似的,公子们大都萌生了退意。

  “姑娘我可不喜欢强人所难的,如果不喜欢的话,可以拿上各自的手串走,我决不阻挠,并且不会怪罪到你们家人头上,保证宋家日后的合作关系不会因为这件事而产生任何变化。”

  “喜欢的留下,不喜欢走好了,姑娘我喜欢听话乖巧的,把玩起来比较有意思。”

  说完,她咧嘴一笑,露出几颗用黑泥套着,看起来像缺了崩了的门牙。

  那些公子们吓得纷纷上前拿走属于自己的手串,慌不择路地走了。

  只剩下两人。

  “你们怎么不走呀?想留下来伺候我?”

  赵长翎又朝留下来的那二人抛了个大大的媚眼,挑着眉道。

  金家小公子又抹了把唇角溢出的血,走上前拿上属于自己的手串,走前去,单膝跪地双手奉至赵长翎跟前,语气卑微又恭谨道:

  “我叫金元,是被金家姨母收养的儿子,刚才姑娘替金某出气那一下,金某已经对姑娘深深地喜欢上了。请姑娘不要赶我走,让我留下来,做什么我都可以。”

  看着他明显抽搐的唇角,赵长翎就知道他说的那些是违心话。

  不过她这样子吓都吓不跑,大概当真是有不得了的苦衷,才不得不咬牙央求留下吧。

  反正长得也挺清秀可人,人也挺乖巧的,长翎想了想,于是点点头收下他递来的手串,“好吧,你的名字不错,听着跟金元宝似的,贵气,留下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