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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璃原风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你放屁!

明明是你这疯子胁迫的!

怎么可能自愿!”

永裕伯爷气得急不择言。

  皇上只好提了几个侍郎府的公子和官吏家的公子前来问话。

  结果那些人一想到自己有把柄握在疯六手里,顿时都支吾起来不敢作声。

  “你们说啊!

大胆说出来不用怕!

皇上一定会为你们主持公道的!”

永裕伯爷急躁道。

  大家看了眼旁边坐轮椅上,明明在微笑,那笑容却意外瘆人的六皇子,都连忙摇头道:“不,我们。。。都是因为赌注输给了六殿下,自愿答应去城西开荒的,殿下并没有强迫我们。”

  “你们这么说,伯爷会以为这话也是受本宫逼迫而说的。”

闵天澈手搭在轮椅的扶手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扶手。

  那些公子们吓得脸都绿了,纷纷膝跪下来差点要以撞柱明志道:“殿下果真没有逼迫我们!

是真的!

!”

  “哦,对了,伯府家三公子的事我们知道一点,当日三公子在大街上纵马,不小心把一个农家小伙撞得半身不遂这辈子再也下不了地干活,三公子想用银子让那家人闭嘴,结果六殿下知道了,便要三公子一起来城西开荒,说是来年春天他能种出一亩麦子给那家人,他就考虑替他保密!”

  永裕伯听了,脸色更差了,“你们放屁!

你们通通放屁!”

  后来闵天澈被叫到了后殿,皇帝单独跟他谈起了话。

  “澈儿,你老实说,刘弘他做什么事了,你为何要坑杀了他?”

  闵天澈漫不经心地把玩着珍宝上的琉璃珠子,“父皇怎么就觉得我杀他是有理由了呢?您不是和外边的人一样,觉得我癫狂起来杀个把人当玩儿吗?”

  皇帝叹息一声道:“这会儿你跟朕负气什么?”

  “不错,这些年来,父皇委屈你了。我万顺国先祖在五十年前,是前朝大昭的皇帝,那时候没有万顺和东昭之分,也没有东昭皇来割裂两地。”

  “可这些年,东昭皇越过分,尽管我们万顺每年都有像作为依附国一样,定期给他们朝贡,但他们依然觉得不够,还是想将我们万顺也纳入他们的领土。”

  “他们有强兵,本来要收复一个小国压根不费吹灰之力,可难就难在我万顺各地早已认定我皇族,东昭皇不止是要土地,他要的是彻底的顺服。父皇这些年要维护皇族的形象,不能随便出手。”

  “而你呢,手里沾满了东昭细作的鲜血,可在外人眼中,就只认为你杀的是万顺国普通老百姓的性命。”

  “没事,只要父皇您一直把我当成那个疯疯癫癫乱砍乱伤的疯六,您公正严明,保准民心不失。”

闵天澈低下头嗤嗤地笑了起来。

  “澈儿,你会怪父皇吗?会怪父皇明明知道内情,却依然将你置于囹圄吗?”

皇上上前一步,想要握住闵天澈的手。

  谁知闵天澈率先转动轮子掉头,珍宝的琉璃珠子“唰啦”

一声散落到各处。

  “就这点事算什么?父皇更过分的事也不是没有做过,没事,这些年来,儿臣早就习惯了。”

  说完,他就转着轮子往外。

  “哦,对了,刘弘他胆子横生,上回在赌坊欠了巨债,被东昭的狗子有机可乘,泄了几份密。儿臣知道他是高门贵子,杀他不妥,但他临死前,将皇室编排了一番,当众诽谤诋毁父皇您睡了儿臣的媳妇,当时有不少人证在,其罪能论斩,祸及三代了。”

  第16章眼睛

  闵天澈最后被太医们诊断为忧愤过度以致的心脉紊乱症,故而言之,就是说六皇子因为听了一些过激的言语,导致他失心疯,在神智极度失常的情况下将伯府三公子坑杀了。

  皇帝追究起六皇子病原因的时候,找来了一些目击的人证。

  张丞府的六公子说:“当时。。。六殿下的确已经让人停止了掩埋,刘三公子可能以为六殿下不敢杀他,就。。。就开始编排皇室。然后。。。然后说了六殿下和。。。和陛下一些很难听的话,六殿下忍不住就让人拔了他的舌头灌砂浆,将他埋了。。。”

  永裕伯爷听见旁人复述那些从儿子口里说出的话时,脸色都吓青了,不肯承认道:“你们合起来的。。。合起来想陷害我刘家。。。陛下!

陛下!

万万不可听他们说!

我儿不可能乱诓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

  最后除张丞府的六公子外,别的人也被纷纷请上殿堂来问话,所说细节基本无甚出入,皇帝仁厚,念在编排皇室者已逝,便不将过错牵涉到族人身上,永裕伯爷这下面色才缓和下来,对皇上的判决感恩戴德后离去。

  而闵天澈,则因有痼疾得治,被皇上下令软禁府中治理,治好以前不得步出府门一步。违抗的,不止闵天澈本人,就连皇子府中众人都要安一个疏忽照看的罪名,事关六殿下病症作会危及旁人性命,其严重性,疏忽照看者一律以军法处置。

  进宫的时候李公公担心殿下,专门让6凛陪在殿下身边进宫的,此时6凛推着六殿下的轮椅,在经由华芳门准备离宫之时,看着大门正对一道通由后宫的狭道,想起一些李公公以前对他说过的话,不由停了下来,问道:

  “殿下,以后可能就没有进宫的机会了,您是否需到临华宫一趟?”

  临华宫是六皇子生母,楚贵妃的寝宫。

  闵天澈双目朝这满目鲜色芳华的宫城看去,可触目之处皆是灰色一片,也并没有那双令他触之能辨出色彩的眼睛,遂不大感兴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