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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姗姗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那不是她的作风。

  李明朗说,刘备是这样跟他描述程一一的。

  她习惯收集各国限量版的芭比娃娃,几千到几万不等。她还有一盒的彩宝裸石,五克拉到三十克拉不等。在成为设计师之前,她的消遣就是给芭比娃娃设计衣服,和给珠宝饰设计图稿。

  随着时间的推移,程一一的娃娃和裸石越来越多,脑海中的美好蓝图也越来越壮观,开始幻想着指尖彼端能有一个他,为她戴上她亲手设计的结婚戒指。

  然后,他们手牵手,去一个天地一色的国家,留下人生中最美的回忆。

  而刘备,是在程一一毕业的第一年出现的。

  刘备是十年前的老海归,曾在巴黎修过服装设计,在美国修过gIa珠宝鉴定。

  在认识刘备之前,程一一只听过其名,未见其人,隔空崇拜,无限向往,像所有盲目追捧偶像的粉丝一样,自以为是的将偶像美化成神。

  我终于忍不住打断李明朗:“我还向往和古天乐喜结连理呢,可能么?”

  李明朗很冷静的说:“古天乐和这件事无关,一百块。”

  我……靠……

  他全然不理会我的义愤填殷,自顾自将话题重引回正轨。

  刘备和程一一有共同活动的朋友圈,但他们彼此并不相识。后来还是朋友圈组织了一场八日游的台湾行,三男四女,全都是时尚圈各据一方的神人鬼才。

  没有任何获奖作品的时尚名媛程一一,作为其中分量最轻的一位,还得靠裙带关系应邀。

  结果6:1票通过。

  唯一的反对票,来自刘备。

  这么言情小说的套路,居然没有生在我身上,我觉得程一一已经讨厌的不能再讨厌了。

  但我却把枪口掉向刘备:“其实刘备是欲擒故纵吧?他是唯一一个投反对票的,程一一想不留意他都难。”

  李明朗说:“不,他是认真的。他这人一向靠实力说话。”

  “切,到最后还不是被美色迷惑了?”

  李明朗斜了我一眼,继续道,在台湾游玩的那几天,程一一时常在想,如果刘备会笑,会不会是僵硬的比哭还难看的线条,因为他对此疏于练习。

  我又一次将他打断:“不对啊,刘备是怎么知道程一一怎么想的?”

  “程一一悔婚之后,将自己的日记本寄给了刘备。”

  “呵,真够矫情的,都分了还分享女儿家心事啊?她怎么不干脆寄两张写真?”

  我嘴上虽然在泛酸,但是脑海中却在脑补那八日游的画面。

  台湾我没去过,但我听说那里的自然风光很宜人。以刘备和程一一的外形,无论是在任何团体里,都必然是最极端的两道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