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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初禾/初小禾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1dquo;那是我的。”沈寻说,&1dquo;你已经吃三碗了,我才一碗。”

  他愣了一下,自知理亏,只好坐下,眼巴巴地看沈寻端着最后一碗饭走进来,咽了咽口水,夹起一块糖醋排骨啃起来。

  沈寻饭量不大,吃个七分饱就差不多了,最后那碗饭几乎没怎么动,乐然看了半天,试探着问:&1dquo;沈队,你不吃了吗?”

  沈寻用筷子头在他前额敲了一下,&1dquo;不吃也不能倒你碗里吧。”

  &1dquo;为啥?”他眉头一皱,&1dquo;太浪费了!”

  &1dquo;因为这是我吃剩的啊。”

  乐然想起被夺走打包食物的那回,立即依葫芦画瓢道:&1dquo;你舔过?”

  沈寻心里一乐,笑着看他,&1dquo;对呀,我舔过。”

  乐然这下没话说了,起身洗碗擦桌,暗骂自己不知道变通。

  5月下旬,天气已经与夏日差不多,金道区再出命案,尸体被现得晚,在连日高温下,已成了一具令人头皮麻的巨人观。

  乐然只在影像和图片资料中见过巨人观,得知案子已经转移到市局,立马跟打了鸡血似的想出现场。

  乔羿却一副倒了血霉的表情,不情不愿收拾工具箱。

  案件由一中队负责,沈寻监督。然而正当警员们赶往现场时,省厅特别调查组却横插一手,直接将尸体带走。

  这已是特别调查组第三次不请自来,从市局手中抢案子了。

  第二次生在沈寻与乐然赴北京开会期间,死者是锦和区夜店一条街里一家酒吧的老板于起。

  乔羿赶到现场不久,特别调查组的人就到了,出示移交证明后带走尸体,至今没有传出破案的消息。

  回警局的路上,乐然再次问起吴令洋的案子,乔羿摇头道:&1dquo;上面不想我们查。”

  说完又拍了拍沈寻的椅背,&1dquo;沈队,有空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有事跟你汇报。”

  技侦部门的办公区比刑侦队冷清得多,各个科室都异常安静整洁,尽管已是初夏,人走在走廊上却不免感到一阵寒意。

  难怪乔羿没事时就爱往刑侦队跑。

  主检法医有独立的办公室,乔羿关上门,给沈寻倒了一杯水,开门见山道:&1dquo;我怀疑出了大案子。”

  沈寻坐在沙上,不动声色道:&1dquo;上次死的那个于起,你看到尸体了没?”

  &1dquo;看到了,但还没来得及进行尸检。”

  &1dquo;能辨别出致命伤吗?”

  &1dquo;能。”

  &1dquo;哪里?”

  &1dquo;和吴令洋一样,气管被切断。”

  沈寻手指抵着下巴,眉间隐有皱痕。

  &1dquo;这案子绝对和高层有关。”乔羿说,&1dquo;于起被带走时你不在,我私底下跟省厅的朋友打听过——白舸你知道吧,省厅主检法医,我师兄。我本来只是想问问于起的尸检细节,你猜他怎么说?”

  沈寻虚着眼,&1dquo;他根本就没有机会看到尸体?”

  &1dquo;对!”乔羿食指在桌上敲了一下,&1dquo;我在这个行业也干了七八年了,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命案尸体不经法医之手就被转移销毁。”

  &1dquo;已经被销毁?”

  &1dquo;不确定,这是我的猜测。”

  办公室里安静了一会儿,乔羿又道:&1dquo;我问起吴令洋的事,他犹豫了一阵才跟我说,尸体当天就被转移走了。他当时有些疑问,问过调查组的组长,组长叫他别管,说这里头水太深,省厅都只是替人办事的工具。”

  &1dquo;他们动作越来越快了。”沈寻拿着杯子,却没有喝,看着平静的水面道:&1dquo;第一次,我们还有时间进行尸检和现场勘查。第二次,只来得及看尸体一眼。第三次,赶在我们到达之前劫走尸体。”

  &1dquo;照调查组组长的意思,这三起命案的背后都有一个我们挨不着的势力,调查组、省厅都不过是傀儡。”乔羿话锋一转,&1dquo;我前阵子比较闲,成天琢磨这件事,越想越多,越想越深,就突然想起一件事。”

  &1dquo;什么?”

  &1dquo;你还记得骆燏是怎么死的吗?”

  沈寻眼角一张,手腕抖了一下,嘴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线,眼神深不见底,&1dquo;骆燏?”

  这是一个他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的名字。

  两人同年,骆燏年长他两个月,与他同时穿上警服,一同进入刑侦队。

  骆燏很优秀,身材高大,长相出众,为人风,很会照顾人,但时不时会开一些不伤大雅的玩笑,捉弄捉弄他和乔羿。

  早在念高中时,沈寻就摸清了自己的性向,大学时有过对象,但实习时因为异地而分手。

  第一次见到骆燏时,他心脏就颤了一下。

  这个身高与他不相上下的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手臂上挂着串串汗珠,单手捋开被风吹乱的额,冲他笑道:&1dquo;哥们儿,你也来报到?”

  骆燏毕业于一所稍次的警校,但个人能力却极好。两人时常切磋,沈寻隐隐能感觉到,骆燏似乎总是不尽全力,明明有十分力,却云淡风轻地使出七分,输了会坐在地上耍赖,眸底是明亮得让人失神的光。

  沈寻那时刚刚工作,虽然极力掩饰自己的家世,身上却仍有纨绔子弟的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