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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小轩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院中只剩下高台上站着的六个本该施法的&1dquo;道士”和叶孤城。

  门口的两个侍卫早已被其中一个用两只飞镖打中,气绝身亡。

  叶孤城不及阻止,怒道,&1dquo;袖手慑天下,影在明暗间。蜀中唐门都不敢做的事,你们袖手帮就敢了?”

  他的夺命镖虽快,但快不过叶孤城的眼睛,江湖中各招各式都有可依,绝不会有出手了却看不出门派的事情。袖手帮同样是暗器起家,但论起江湖上的威望和势力,远远不及唐门,更别提白云城。

  下那人练多了暗器,人看起来竟也阴森森的,在正午的阳光下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他狞笑道,&1dquo;下既然知道了,那便永远也不用说出去了。”

  白云城势力盘根错节,在朝堂之上也有一席之地,若是让天下人知道,叶孤城死在他面前,袖手帮必定灰飞烟灭,他们若是不知道,袖手帮将来定可在江湖上夺得一席之地!这是场没有后路的豪赌,他敢玩,叶孤城也必须死!

  正在此刻,为一人忽然道了声,且慢。

  郝流选道士时做不得假,选出来了自然做得。最好的人皮面具,当然得用人的面皮来做。他慢慢的摘下了脸上戴的面具,竟然是南王!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南王意图谋反而败,当今圣上推行仁治,并未诛其九族,只将几位主犯推上了断头台,谁知这一时的善念不但没有得到感激,反倒给了他们可乘之机。

  南王谋划已久,在朝堂上互有勾结的人虽然不多,但还是有几个,从街上随便抓个流浪汉偷天换日总还做得到,他的臂膀已被砍掉大半,世子已死,重篡位难如登天,干脆就把这账算到了叶孤城的头上。

  叶孤城身为白云城主与中土自然早有往来,当年南王要叶孤城出手相帮,就是因着他前朝后裔的身份,受恩南王不得不反。叶孤城的剑道便是诚于剑、不诚于人,他不必诚于当朝天子、更不必诚于区区一个南王,前朝的事本就不该今朝来算,何况南王挟恩以报,更为叶孤城所不齿,转手就将此事飞鸽传书告知圣上,之后所做的一切不过是要将他们一网打尽,顺水推舟罢了。

  南王道,&1dquo;老朋友见面,难道我们不该叙叙旧?”他话里藏刀,分明是想故意羞辱叶孤城。叶孤城能站在这里的确出乎了他的意料,不过这也无大碍,手中没有了三尺青峰的叶孤城根本不足为惧。

  叶孤城岂会如他所愿,道,&1dquo;你我不是朋友,也无旧可叙。”

  南王不怒反笑道,&1dquo;你害了我儿的性命,我们怎么不是朋友?不过我还真的没有低估你,连名扬天下的小李飞刀都被这软骨烟放倒了,你竟还能安然无恙。”

  叶孤城的手中没有剑,但他的傲骨不允许他软下口气,只道,&1dquo;一缕轻烟罢了,何足畏惧?”

  软骨散是南王费尽心机给他们下的药,他动手之前早就好好查探了一番这里各个人的踪迹,后来又命人出了大价钱要司空摘星把乔时月偷过来。司空摘星自然满口答应,他能将人偷给他们,自然也能偷回来,平白要赚一大银子,又有谁能说个不字?

  当他问起来为什么要这么做的时候,买主却只字不提。

  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价格高昂,童叟无欺。他最要命的缺点却和好友6小凤一样,比平常人多了许多好奇心,这下可急坏了他。

  解决好奇心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知道事实,可怎么知道呢?

  他选择了听墙角。

  南王早已将司空摘星这个为众人所知的毛病摸了个透,故意设套给叶孤城和乔时月编了一通世仇,甚至都能追寻到一百年前,乔时月住在白云城的原因也就变得耐人寻味,再加上几分引导,他也就能猜到这个买主或许和乔时月有什么千丝万缕的联系。

  司空摘星是乔时月的朋友,这么一来他自然会前往城主府将乔时月偷出来。

  南王能出的起钱让这么多高手为他卖命,更别提买通一个城主府的下人。

  这个下人既然能将六个道士全部换成自己的人,瞒天过海,再在司空摘星动手的时候弄出些乱子,让他的偷成变成偷不成,自然也简单的很。

  剑灵之事让司空摘星失了手,正中他们的下怀。

  南王已在宴请司空摘星的米饭中下了药,很多人都会注意他们的酒、他们的菜,却很少会仔细到入口的米饭,他是眼睁睁的看着司空摘星把那碗米饭吃下去的,那药不致命更不是毒,才会无色无味,只是在与黄表纸中必定含有的姜黄粉一起吸入的时候,会形成极其猛烈的迷烟,就是软骨散。叶孤城的吃食都很谨慎,上了餐桌可就没什么必须小心的了,司空摘星与众人一同吃饭也是意料之中的事,由此把毒传给他们自是万无一失。

  他差一点就要成功了。

  如此费劲心机却被称作一缕轻烟,南王没道理不生气,而泄怒气最好的办法,就是杀戮!

  他必须要尽全力忍着这样做的冲动,并不是因为心存仁善,而是相信这么个死法也太便宜了叶孤城。他害他身败名裂、一无所有,他自然也要把这份痛苦成百上千倍的还给他。一身武艺是江湖人安神立命的根本,也是他们行走江湖的底气。若是武功被废掉了,叶孤城还会是叶孤城吗?

  他有些好奇,也有些想笑,是夙愿终于达成的兴奋!

  南王的武功哪里及得上叶孤城的一根手指?

  他的手下却是及得。

  余下四人瞬间上前将叶孤城围住,他们四人全都穿着施法用的道袍,身形一动,袍子便跟着轻轻游浮,如同向东的流水,单看这份高绝的轻功,他们就绝非泛泛之辈。他们身形相似,手中的兵器却大有不同,一人使刀,一人用棍,一人执判官,一人拿长鞭,本是八杆子打不着的武器,在他们手中却契合的严丝合缝,犹如天罗地网般将叶孤城围困在其中。

  即使他们的脸上都带着面具,也不妨叶孤城认出这是昆仑四魔。他们是一母同胞的四兄弟,各自的师门不同、兵刃不同,却都能配合的无比默契,血浓于水的感应强过数年的练习,自六年前在武林中出现之后,便没有一单做不成的生意,且都是认钱不认人的主儿,拿人钱财,替人灭口。

  这无疑将叶孤城逼上了绝境!

  用两只手来对抗八只手实在太难,况且现在他的手中还没有剑。

  他那把乌鞘长剑已经被南王从乔时月的背上扯了下来,踩在脚下。

  没有武器的剑客和失去利爪的老鹰有什么分别?

  不过几个回合,他的身上多出了好几处伤口,皮肉向外翻扯,淌出鲜血。

  乔时月已经闭上了眼睛,任谁都看得出来叶孤城此刻凶多吉少,而且他们每个人的之后都不言而喻,她的内心涌起了一种强烈的情感,若是她没有在阴错阳差之下返回这里,现在叶孤城的剑还好好的绑在他自己的腰上,又哪会惹来这场祸事,甚至极可能让大家都丢掉性命!

  死生之外无大事,每个人都安安稳稳活着就是最大的幸事。

  她尽了最大的努力想要活动自己的手指,提着剑冲入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