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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斩三尸之法 (第2页)

作者:藤雨君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毕竟是伴生灵宝。

无论的洪荒还是混沌,能持有伴生灵宝的生灵可谓少之又少。只因灵宝承载大道法则,若无大气,运大使命,是无法拥有的。

倘若真的持有,就代表天地规则对你的认同,自动点名宣告灵宝归属权属于你,除非自行托付,否则别人想抢也抢不了。

再者说,夺宝之仇不亚于阻他人之道路。而且身处洪荒,最引人忌讳的便是因果。

作为被洪荒天地所钟意的先天魔神,除去个别,在大家出身气运如出一辙的情况下,执意出手,可是要折损道行气运的。

严重点,沾上因果业力也不是不可能。

尚未作死之前,他鸿钧是先天魔神!

根正苗红的洪荒生灵!

且顾子墨为人不俗,大道同途的情况下,何不能结为至交?

很快,法力运转,灵碟欢鸣不断。整座大殿灵气朝此处汇聚,大道法则之力充斥于整片空间。

鸿钧反手掏出造化玉碟的另外三分之一碎片,似受到感应,两者身形虚幻,亦是有了重合趋势。

顾子墨于一旁为鸿钧护法,瞅见鸿钧头顶玉碟,不由得一个挑眉。

鸿钧手上也有一块造化玉碟碎片,按进一步关系来讲,这碎片还是与他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

唉,都是一个妈,怎么咱俩命运截然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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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中的大体境界可以分为:

筑体境(天仙)

明我境(真仙)

玄变境(玄仙)

不朽境(金仙)

太乙境(太乙金仙)

大罗境(大罗金仙)

混元境(混元金仙)

混元大罗境(混元大罗金仙)

(为图方便,咱们以后世境界划分称呼)

洪荒三才皆有其道统,只是此时的洪荒大道掌权,加上鸿钧尚未成为道祖,立下仙道标准,所以不会以仙字点缀。

不然你以为魔道之争,争的是什么?

要论何为混元大罗?

那是法则圆满的体现,属于是大道的雏形。

如果说大罗是混元大罗的基础,那么,混元金仙便是从大罗到混元大罗的过渡阶段,而非指某个境界。

无论是谁,对法则的领悟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扎实走稳。曾经的鸿钧,出生即混元大罗,执掌仙道。

而如今,鸿钧老祖所要做的,便是将自己所掌握的仙道法则推进至仙道雏形,如此一来自然就得事先步入作为过渡阶段的混元金仙。

虽然他也能如原着杨眉那般融合前世道果,立地证道。可如若这般,必然被洪荒天地所弃。

当然,如果能似原着罗睺那般自愿献出前世道果,以大世界完善洪荒三千大道,自然有资格留在洪荒。同时可以调动三千分之一的天道权柄。

然而这般,真正地位还不如一般圣人,傻子才这么做。

死去魔神的因果都承接至凶兽一族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