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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躲之不及的催婚 (第1页)

作者:屠神筑京观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公孙幽见自己老爹转身走人,提起墨龙长枪,人随枪动,枪随人动,长枪舞动,步游九宫。

枪有百兵之王的美誉。

讲究枪不露把,如同缠腰锁,枪扎一条线。

原来地球上的枪法,三国时代的赵云十八枪讲究以腿带枪;南北宋的岳飞十三枪又讲究以腰带枪,各有说法。

公孙幽练枪基本综合了两者的优势,也是两者的技法。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

西北凉州王家,有成名技——霸王卸甲,而公孙幽有回马枪与凤凰七点头。

练完枪,这一天的晨练结束。

“嘭!”

随后,公孙幽手中墨龙长枪飞起,坠入不远处池塘里,一声水声响起,墨龙长枪坠入水中。

池塘里,靠近岸边,莲叶碧翠,赤红莲花花开不败,水面雾气缭绕,其下有一口温泉,乃是整个锦州城唯一一口。

莲花莲叶下,九条金灿灿的赤尾金鳞鱼游弋,赤尾金鳞乃黄河水流最湍急的龙门峡所抓,更是每十年一次龙门大开,跃过龙门激流的大鱼。

传说中,跃过龙门的鱼,已经含有一丝龙族血脉,又有“金鳞不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之说。

公孙幽前年于辽东以北的深山寒泉中得来冰魄寒铁,铸成墨龙长枪,特地去黄河龙门峡去抓的龙鱼,用来养墨龙长枪龙气。

墨龙为龙,无龙威怎可!

练气士手段不凡,公孙幽自然不会,可他的师兄黄龙士却会一点皮毛,这可是他付出了三十坛上好的西蜀剑南春酒才求得的方法。

练完枪。

公孙幽吹了一声口哨,一声雕鸣,不知从哪里飞起一朵金云,盘旋在公孙幽头顶。

随着公孙幽伸出手臂,金云飘落,化为一头黄金大雕落在公孙幽手臂上,其腹下双爪锋利如霜。

不过大雕通灵,虽腹下双爪抓在公孙幽手臂上,却不会伤到公孙幽。

见着大雕落下,金色眸子锐利,最为神俊。

羽虫三百有六十,神俊最数大鹏王,北莽最为珍贵的青白鸾——六年凤,在金翅大鹏王面前,都是弟弟。

“金翅大鹏王,咱带你去吃好吃的。”

公孙幽看着神俊无双的金翅大鹏王,一脸得意,暗道自己的雕兄,不差龙虎山齐玄帧的黑虎。

纨绔子弟,自古有飞鹰走犬之说,如今有飞鹰了,只差走犬了。

穿越而来,成为别人腹中婴儿,本还美美地想着成为富二代,带着一大群溜须拍马的走狗招摇过市,调戏良家妇女。

再花钱买一点并非前世那种一出手就可以震惊天下的千古名句,诗词也不高调,纯属卖弄风骚,骗骗无知少女,然后为爱鼓掌,做一个有节操的情圣。

这小日子想想也过得不错。

结果一生下来,公孙幽都大呼“苍天无眼”

,自己老爹就是一个小伍长,家里穷困潦倒,还得自己自足。

更是绞尽算计,说服自己老爹去投靠曾经还是皇子、名声不显的当今天子,这才有了辽东白马太守之说。

公孙幽带着金翅大鹏王来到后厨,给金翅大鹏王找了一只被剥了皮的兔子,让它大口吃肉。

然后生火做饭,给自己做了一碗面,同金翅大鹏王大口吃了起来,干饭人干饭魂。

什么君子远庖厨,在公孙幽看来纯属放屁,饿死了,你他娘的就是一个傻缺,唯独不是君子!

吃完。

此时府邸里的佣人,才起来,为白马学堂的学生准备早饭,至于公孙幽的母亲,历来做饭都是自己做,没有支使人的习惯。

都是有手有脚的,没必要穷人翻了身就变着法支使人,以满足自己病态的心理。

“你这小子起这么早,为娘本来还想起来给你做你最喜欢的阳春面,也不知道你怎么会喜欢上江南那边的美食,娘可学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