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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白马大将军 (第2页)

作者:屠神筑京观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这些人大部分都是贫困子弟,有些甚至是把自己小命都卖给公孙家的孤儿。

白马学堂之所以称为白马学堂,乃是如今二公子六岁之时,以稚童之躯,喊出的豪言壮语。

“大丈夫当执大枪,骑白马,一统八国,马踏北莽皇帐,灭西域诸国,文封二十四,武封十八,死后谥——忠武,碑记白马大将军之墓。”

正因为如此,公孙幽与西楚神童“曹龙鲤”

一文一武,自此天下闻名,当然如今的一武,可谓文武双全,名声比西楚神童龙鲤大了不知多少倍。

一句胆大包天的豪言壮语,本是稚童小儿徒惹人笑的儿戏之语,如今随着公孙幽名满上阴学宫。

“白马大将军”

之名,极有可能实现,当然什么灭八国、马踏北莽皇帐、平西域诸国的壮志凌云在天下人看来有些异想天开。

“好,六年不见,父亲和母亲都很想你,阿幽,我们走。”

公孙渊闻言,看了一眼身后白马义从灼热的眼神,眼底深处藏了一丝不易让人察觉的黯然。

六年不见,他拼了性命,深入北方草原摘下匈奴王子的头颅,也不够这群白马义从卖命。

“驾!”

只见骑队中间分出一条道路,公孙渊与公孙幽并肩向前。

片刻之后,几十轻骑铁蹄踏雪,如滚滚洪流奔涌向前。

……

紫蛇软剑斩落二十三骑的地方,百余骑中有二十三骑一人双马缓缓北上,他们后边散落着二十三具除了内裤皆扒光的尸体,散落在道路两旁。

毫无疑问,会成为林中猛兽的晚餐或者早餐,再成为一坨坨兽粪,让山林里的树木长得更加旺盛。

打两骑,一人身材魁梧、英俊不凡;一人身材中等,相貌平平,看起来还有些憨厚老实。

一人是白马义从、掌控五十骑精锐幽灵游弩手标长刘裕;一人是边军骑兵标长徐骁,两人皆着黑甲。

只是名为刘裕的骑士的装备明显比名为徐骁的骑士好了不止一筹。

健壮的辽东大马,特制雁翎刀,一把手弩二十根羽箭,一副精钢锁子甲。甚至还有牛皮手套。

“徐蛮子,刚才看见了那些人的尸体了吗?还敢自诩杀人技无双不?”

刘裕骑在比身边徐骁更高大一些的黑色战马上,幸灾乐祸地看着身边徐骁,一脸微笑。

“個个一剑割喉,无比精准,二公子剑术无双,我徐骁心生佩服,刘八碗,以后见到二公子,记得给我徐骁美言几句。”

徐骁大大咧咧,一副嘴上佩服佩服,眼里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这等武夫兵痞天大地大我最大的。

这些个世家大族,资源丰富,武学秘籍无数,可以请名师用名剑……是头猪都注定起飞。

又去上阴学宫那等读书人的圣地学习六年,要是没有这等成就,就该找应该找一块豆腐撞死算了。

当然……如大公子公孙渊那般敢独自深入草原,割下匈奴王子脑袋的人,比上名满天下的剑客儒生,确实不多。

书生啊,越读书,嘴皮子越溜,也就越惜命,也更懂得让别人去送命。

外斗外行、内斗内行的读书人比那些读出来春秋大义、敢于为民请命的人多了无数倍。

人啊,不是越聪明越好,知识广博越好,聪明人算计权衡,让人喜欢的同时也让人十分讨厌。

“仗义多屠狗辈,读书人多负心人”

不绝对,但也是莫大的讽刺。

同样一本书,有人读出了春秋大义,有人读出了计算权谋。

还有些心中还有些正义感的人,也在吃喝拉撒睡、欲望贪婪中逐渐血冷,剥削起平头百姓来,比那些世家大族的子弟更狠。

在徐骁这等贫苦百姓出生的武夫眼里,不管公孙幽如何优秀,不过也是花钱捧出来的花魁。

好看,不好用!

上床的时候,姿势很多。

下床的时候,十指不沾阳春水,连吃喝拉撒都不能自理,上了战场,谁敢把自己小命交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