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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他想要为自己的失礼向面前的女人赔礼道歉时,几枚箭矢却横空射来,将士兵队长的衣领钉在了焦脆的树干上。

  “哇——”

  森林的哭泣声近在耳畔,被钉在枝干上的队长短促地叫了一声,便晕厥了过去。

  轻快的马蹄声伴着弗缇斯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的主人,您真不该把那张脸露出来。不,身体的每一寸都不该露出来。”

弗缇斯的声音低低的,像是经年不化的寒冰:“你太危险了。”

  戴娅并没有因为这句以下犯上的话而生气,恰恰相反,她感到很愉快。——弗缇斯在赞美她,承认她的美貌无与伦比。能够让这个男人说出这样的话来,是多么的有啊?

  弗缇斯骑着一匹骏马,那马的脖子上罩着银色的护甲,马背上则披挂着刺有王军军旗的皮鞍。很显然,它是弗缇斯从王军的手里牵来的。

  弗缇斯在戴娅面前停下,从自己的背后拎出了一个矮个儿的年轻男人——说他是个矮个儿,也只是因为在弗缇斯面前,所有男人都变成了未育的男孩。

  那年轻男人的眼睛和头都是乌黑亮的颜色,面孔年少俊朗。要是给他一匹骏马、一把宝剑、一身盔甲,他就会像一位英勇的屠龙者一样,让村庄里的姑娘为他倾倒。只可惜现在的他穿着破破烂烂的,浑身都是伤。

  他站在地上,用那双黑亮的眼睛盯着弗缇斯,问他:“弗缇斯,你是从地狱里爬上来了吗?”

  骑在马上的弗缇斯勒了一下缰绳,语调漠然地说:“是。我从地狱……不,应该说,我从天堂回来了。”

  这说法仿佛是什么滑稽的笑话,让那黑的年轻人嗤笑了起来:“与魔女有染的恶徒,也能到达天神的殿堂么?”

  “辛克莱,我是光明之神虔诚的信徒,当然能去天堂。”

弗缇斯的声音里夹杂了一丝愉悦。

  虽然浑身脏污,辛克莱的眼睛却很亮,像是一捧油污里洒落的月光。他对弗缇斯说:“对你来说,我是一个叛徒,可我从不觉得我是叛徒。就算今天你救了我,我也不会感激你。”

  “我不需要你的感激。”

弗缇斯慢悠悠地驭着马,弯腰一捞,将戴娅抱到了自己的身前,搂在了怀里。他用斗篷将怀里女人的面孔遮的严实。戴娅蹭着,想从他的斗篷里钻出来,只可惜弗缇斯的手臂力气太大,她做不到。

  弗缇斯对辛克莱说:“我要回菲利克斯了,至于你能不能回到城里去,那可不是我能考虑的事情。再见……不,永别了,立誓屠龙的勇者。”

  奥姆尼珀登的城墙下又喧闹起来,是士兵们追着弗缇斯而来。弗缇斯眺望一眼追兵,一勒缰绳,便朝着远处骑行。

  “等、等等——”

辛克莱朝弗缇斯的背影伸出手。

  弗缇斯将辛克莱从奥姆尼珀登的牢里救了出来,又把他丢在这个士兵触手可及的地方,不是等于没有救他吗?!

  士兵们果然现了辛克莱,比起已经跑远了的弗缇斯,辛克莱显然更好抓一些。于是他们齐齐调转枪头,朝着辛克莱跑去。

  “抓住那个囚犯!”

  “别让他跑了!”

  此起彼伏的叫嚣声,在山坡上回荡着。辛克莱看着朝自己涌来的士兵,迫不得已,只能朝着身后那座可怖的森林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