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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首阳念六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姜德书心绪平稳下来,委屈巴巴地看着他。

  以前他一身的伤照样活着,她看见了也只会在心里叹一声狠人,现在心里有了挂念,他在她眼里就不再是书里的人,只要见他身上有血便草木皆兵。

  他命人换水,仔细洗干净身上血迹,这才伸手往她脸上来,擦掉她腮边的泪,问:“怎么来了前院?”

  他日日出去,不乱上战场动刀斧与否,身上总是会带点伤或者别人的血回来,一般就在前院梳洗干净,再到后院去,今日竟然被她当头撞上了。看着她可怜巴巴的心疼模样,方才的冷翳生气瞬间散了,心里越痛快,嘴角就带了点笑。

  姜德书挨着他的手蹭了蹭,又拿下来换到手里暖着:“我来等你吃饭。”

  说罢拉着他往桌边走,嘴里介绍:“清炖的乳鸽和黑鱼,最适合养伤,红枣粥和清炒猪肝是补血的。”

她只知道几个,别的名贵食材药材她也想不到认不得。

  符奚一眼也没看桌上的饭食,就牢牢盯着她,眼神柔的都快要滴水了,姜德书有点不自在,戳他手道:“快吃饭,已经回了锅一次,不好再回锅第二次了。”

  他一把将她带进怀里搂着,声音闷在她肩头,带着呜咽之气:“好。”

  他这么多年隐忍、不甘、孤寂,像个活死人,已经不知道什么是日子了。

  而今以后,再不似从前。

  作者有话说:

  不想走剧情,只想让我女鹅和鹅子甜甜的过日子,这可肿么办是好?

  第74章食髓知味

  行了几十里路,天将破晓,寒气更重了。

  姜德书幽幽转醒,脚边和手中的袖炉已经凉透了,冻得她手脚冰凉。她使劲搓了搓手凑在嘴边哈气取暖,又勾起脚尖压住被褥形成一个暖窝,把双脚伸进去暖着。

  等舒服些了,套了衣裳又裹了件厚重的披风在身上,起身撩开帘子往外看。

  天刚破晓,还未大亮,天边那弯隐在晨幕后的月亮,白的几乎透明。等天边鱼肚白泛起,就更看不清了。

  再往下是浩浩而行的军队,她在队伍中间,前方有近五千人,绵延出几里地,几乎看不见尽头。

  符奚大概走在队伍前面,她看不到。

  姜德书又坐了回来,用披风将膝盖和腿也裹好,解决好保暖问题,便靠在车厢上揉腰捏腿。

  年轻气盛加食髓知味,符奚虽然是个不爱说话的严肃闷葫芦,却知道把她往床上带,然而并说不出什么情意绵绵的话来。

  只有两人神魂交融情到深处时抱着她胡乱亲,或者捧着她的脸,鼻尖贴在她耳朵上,嘴里一遍遍喊“书书。。。。。。书书。。。。。。”

  情话逼急了大概能说一句“我喜欢,我心悦”

一类的,别的再没有了,唯一一次说爱她还是前日恨极了她时说的,下一句就是“我恨你”

  可谓是天下第一大闷葫芦。

  第一次太草率,昨夜里才是真的疾风骤雨,她一开始还莽的不行,主动回应他,后来翻来覆去几次实在没力气了只能像脱了水的鱼般任人予取予夺。

  她如海上孤舟般浮在海面上,又疼又怕又愉悦,好像下一刻就会坠入深渊,唯有他涌动着温暖海浪将她托起,她只能靠近他,攀附他,与他共沉沦。。。。。。

  再后来,她记得自己没出息地求饶,被拒绝后趴在他颈侧、心口、还有云被里哭了半夜,最后嗓子都哑了。

  她想到这里没忍住捏紧了拳头,凭什么人家还能行军,而自己不仅下不了榻,连醒来都困难。

  五更行军时分,还是符奚抱她上的马车,便是没有床帏经验的人大概也看得出来是什么情况,更不消说她还哭叫了半夜,守在门外等侍奉的婢女想必都知道了。

  虽然说古人把婢子当物件,王侯将相行那事时甚至还有让婢子陪床的习惯,但她一个现代人受的是现代教育,实在没有办法苟同。

  这样私密的事怎么能让人听见呢,下次她再也不要人在门外等侍了。

  她复盘一圈下来,越想脸越红,尴尬的几乎要没脸见人了。

  救命。。。。。。

  符奚撩开帘子带着一身的寒气走了进来,在她身边坐定。

  他未着军甲,依旧是一身玄色的常服披风,面庞玉白,唇色嫣红,真真是浓墨赤红,气色好得很。

  如果这个救她命的人和罪魁祸是同一个人,她现在只想咬人。

  姜德书抓了他的手轻轻咬在手背上,他一动不动就任她咬。

  她牙齿将碰到他筋骨便忍不住停了下来,与她软嫩嫩肉乎乎的手相比,他的手瘦的几乎没有肉,细瘦纤长全是筋骨。

  这人脱了衣服明明不瘦的,怎么手瘦的这么让人心疼。

  手背上是晶亮亮的津液,还有一排浅浅的粉色牙印,她拢起袖子擦干净,嗔他:“战场上你也这样吗,咬你你也不知道躲。”

然后将他冰凉的手放在面颊上贴着,她现在脸好烫,很适合暖手。

  符奚眼睛含笑看着她,摇头,他看着心情好得很,还带了点慵懒的餍足。

  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他吸了自己的精血呀!

  姜德书丢开他的手,气恼地拥进被子里背对着他,道:“你快领军去吧,别来我这里。”

  直男如符奚日常跑偏,好脾气地解释他接收到的奇怪问题:“战场上没有人咬我,他们近不了我的身便会被我杀了,你别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