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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想到稷正看见小娘子时,眼中藏都藏不住的垂涎,他就止不住火冒三丈,有种自家珍宝被恶贼惦记的焦躁感。

  低头瞧见打碎的瓷盅和凌乱的小云吞,他直接将东西都用刀都给捋到泡子河里去。

  处理干净这头,稷澂便将尸体带去了船板胡同的那家老旧医馆。

  船板胡同离这片小树林不远,他走的是小路,也许是运气,竟也没碰见行人。

  医馆已经很老了,连牌匾的字都看不清了,门口拴着一串葫芦,就代表营业,于是便被人称为葫芦医馆。

  医馆只有一个老大夫,耳聋眼花,昨日锦衣卫将白笙丢在医馆里就走了,连银钱也没留下。

  老大夫见那人一身都是血,根本救不活了,连忙推脱,但锦衣卫掉头就走,毫无停留。

  是以,此时的白笙,仍旧被丢在柴房里,连伤口都未包扎上。

  老大夫出诊,不在医馆,门上没有挂葫芦,而是拴着一块铁锁。

  可这又如何拦得住稷澂?

  他脚下一个借力,拎着尸一跃而起,稳稳地翻过了本就不高的墙。

  当他寻到到白笙时,对方的身体已经凉透了。

  稷澂按照白笙身上的伤口,给稷正又伪造了一遍,然后将二人的衣裳通通扒光。

  又按照规矩,将稷正身上的银票都搜刮出来。

  他是要养小娘子的人,富养的那种!

  待忙完了这些,稷澂才拿出易容的工具,做了一张白笙的人皮面具贴在稷正的脸上。

  将人伪装好后,拿出化尸粉将白笙的尸化掉。

  最后,将遗留下的血水掩埋,收拾干净现场。

  扫视一圈,见毫无遗漏,这才翩然离去。

  幸好,昨夜锦衣卫闹了大半宿,这会儿街坊不是还未起身的,就是战战兢兢躲在家里的,不然他这一番动作后,怕是还要再添几条人命。

  他又不是嗜杀成性,若是能好好的,谁又何尝愿意手染鲜血?

  稷澂缓缓走到泡子河,蹲下身净手。

  他做事利索,此时也不过辰时末。

  阳光下的河水潋滟,时不时的还有小鱼儿跃起,好不自在。

  他眼中的小鱼似是化作了小娘子软糯的模样

  瞬间,眸底的森然冷意散去。

  他不再是曾经那个众叛亲离入宫的宦官,他也有家人了。

  稷澂用帕子擦干手上的水珠,走向集市。

  小娘子惦记的小云吞,还没吃上呢!

  他作为一家主若是不能喂饱小娘子,又何谈威严?

  稷澂腿长,大步一迈很快就到了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