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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好想守护 (第1页)

作者:乘凉在菩提树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我正怒上心头,刚想反唇相讥几句时,却忽然现安静中的寒菊子眼角处流下一颗晶莹的泪珠来,这让我放弃了报复的想法。如果她妈不在跟前的话,我会偷偷地过去把那颗让我心疼的泪珠儿悄悄吻拭掉的,把此情节当作是毕生值得美好回忆中的一段。

过后了我才会清醒地想到,也许寒菊子并没有到了达到她妈妈嘴里所描述的“烂醉如泥”

那种地步,这是让我费思莫解的,跟揣着明白装糊涂一样。

只能猜想她像有难以启齿的苦衷,我又不好意思直接问这问题!

她在我的心里开始变得像谜语一样在疑惑中揣摩着。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俩依然是我行我素,有来有往,村里人常常会看见我俩形影不离的在一起,在他们的眼里这种无名无份的成双捉对是不道德的。就连我的家人也时常在提醒我不要“逾越雷池半步”

,我是肩负着一个小到家庭大到家族荣誉的。

我嘴里虽然应承着,可行为上却是依旧。那是我在信守着: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脚正不怕鞋歪,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诋毁最纯洁的友谊,就是对人格的亵渎!

为了不让我再跨越雷池半步,并想在我看似有点儿在沉迷于勾引“有夫之妇”

的情形下,就想从中设下“绊脚石”

,那就是爸妈在暗中托媒人给我介绍女朋友,企图用“以毒攻毒”

的方法来阻拦我和寒菊子的“私通”

,也可谓是用心良苦了!

我的态度是坚决反对,表现充分的理由是:事业没成,我不能害人家跟我受罪!

我的慷慨激昂都到了“匈奴未灭,何以为家”

的份儿上了。

见我坚持要走自己脚下的路,爸妈也是无可奈何,总不能强赶鸭子上架吧?逼婚在宪法里有了明文规定,那是绝对不允许的,最后也只好在望洋兴叹中静观其变了!

在我选妃名单列表上看到有“柳丝丝”

这个名字时,也着实让我产生犹豫了,她就是我的小学时期的同学“泪美人”

,犹豫的理由也很明确,听说现如今她出息到“如花似玉”

的程度了,我想每个好色的男人都会为这成语而心动的。

记得我还特意问了下候选人名额里有“李鸿雁”

这个人吗?我的话一出口,我爸爸当时就眉飞色舞了起来,还以为我早已“心有所属”

了呢,或者是有了目标就不怕千难万阻了,就迫不及待地询问起有关这个“李鸿雁”

是何许人也,我当时说了句险些没把他老人家鼻子给气歪了的话:

“她是何种动物,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