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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是我太过分了……

  黎洛无力地倒在皮质座椅上,心中流满了悔恨的泪水。

  “到了,少爷。”

轿车适时停下,阻止了黎洛脑内对自己的批判。

  “叫老板。”

黎洛面无表情地纠正,他都三十的人了,还被人“少爷”

“少爷”

的叫,像什么话。

  “好勒,您慢走。”

司机王叔讪笑着挠头,少爷你长着这么一张娃娃脸,说是大学生也有人信,“老板”

听起来像个油腻大叔,我怎么叫得出口嘛。

  黎洛看了眼窗外,是到地方了。

  于是把小熊钱包揣进兜里,打开车门下车。

  黎洛走进kTV,长身玉立,气质非凡的他只要一出现,就会引起他人惊异的目光和女生们的窃窃私语。

  “哇,快看,那个男生也太帅了吧!”

  “他的脸好精致啊,是艺人吗?”

  早对这些夸赞之词见怪不怪的黎洛没有理会,径直朝约定的房号走去。

  黎洛出身a城有名的豪门黎氏,是家中幼子,从小便得天独厚,父母姐姐宠得不行,而且他的脸长得也非常漂亮可爱,是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想要组团偷孩子的类型。

  因为要什么有什么,又没受过挫折,所以黎洛的心智展得非常缓慢,到了二十岁还和中学生差不多,想法幼稚奇怪又带着某种莫名其妙的自尊心,混合在一起就变成了一个字——作。

  二十岁的黎洛作到什么程度呢?看裴云洲就知道了,裴云洲在学校里是绝对的校草加学霸,据说家境也很好,父亲在国外开跨国企业,母亲也是a国有名的女性创业企业家,从头苏到脚的裴校草同学,从小到大不管走到哪里都有无数人的关心和问候,在性格上难免会有一点高傲,可是一遇到黎洛,看谁都是一副“爱谁谁”

的姿态的裴云洲会立刻化成一汪春水,只要是黎洛提出来的要求,不管多么无理,他都会尽力去达成。

  他记得最夸张的一件事是——

  当时a大硬性规定外卖不能进宿舍园区,所以为了上下课方便,大多数学生都会选择在宿舍园区内的校园食堂吃饭,便宜又健康。裴云洲和黎洛虽然家境都很优渥,却也没有骄奢淫逸的习惯,能去食堂就尽量还是去食堂吃。

  学校为了维持大家的鲜感,每天的菜单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能记住一周七天两百零三道菜是一件非常反人类的事,但黎洛做到了。他不光做到了,还能够精准地调动自己的记忆“折磨”

每天帮他打饭的裴云洲。

  周一要吃土豆烧排骨、周二要吃蚂蚁上树……下周一要吃红烧鸡翅、下周二要吃……

  如果没打到菜那就是不爱他!

  真的特别能作!

  有时候老师一拖堂,耽误了点时间,一些热门菜色例如红烧鸡翅,很可能就没有了,要百分百达到黎洛的要求是非常非常艰难的。但就算这么艰难,裴云洲也总是能做得非常漂亮,每天吃饭都让黎洛感到深深的幸福。

  就是这么一个仿佛绝种生物一般,男神又宠溺的完美男友最后都能被黎洛“作”

跑,可见他的确担得起“作天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