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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子于歌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房间里明显感觉冷了很多,感觉身上凉个差不多了,他就又贴了上去,这一回金燕柳感受到他的体温,自己就靠过来了。

  颇有心机的周北杨忍不住扬起的嘴角,他轻轻拢住金燕柳,秉着气息,靠在了他的肩头。

  他特别喜欢闻金燕柳身上的味道,闻的心里热热的,有一种极其强烈的幸福感。

  因为第二天要拍的戏份更多,金燕柳天不亮就得起来。依旧是周北杨叫他起的床,他昏昏沉沉地洗漱了一下,就准备去片场了。肖胖子已经来接他,他对周北杨说:“天还早,你再睡一会吧。”

  周北杨“嗯”

了一声,这一次没当跟屁虫。

  说实话,他也好久没有好好睡一觉了,这几天一颗心天上地下地来回晃,他就没睡一个安稳觉。

  “我等会带早餐过去,你想吃什么?”

  “你随便买吧,我也没什么胃口。”

金燕柳说着就出门了。

  最近压力有点大,加上天热,他饭都吃的少了。

  金燕柳本来想叫言徽华和他一块走,想了一下就又算了,自己去了片场,化好妆出来,才现言徽华到现在都还没到。剧组工作人员说,他也不在化妆室。

  在他们剧组里头,言徽华咖位算低的,他也很敬业自觉,每次都是早早就来了片场等着。今天突然迟到,刘其昌说:“是不是睡过头了。”

  “这两天拍摄是有点辛苦。”

金燕柳打了个哈欠,对工作人员说:“打电话问一下,看他到哪儿了。”

  电话才刚打过去没两分钟,就见言徽华慌慌张张地来了,他气喘吁吁地说:“不好意思,来晚了。”

  “赶紧去上妆。”

刘其昌说。

  金燕柳就坐下来等他,刘其昌给他看了一段第一集的粗剪,看的金燕柳兴奋异常。

  他们这个剧,真的和以往所有仙侠剧都不一样,看起来就很贵很美。

  “明天你拍戏可不能这么磨了,”

金燕柳说:“林见露就给了一天档期。”

  林见露是他拍上一部电视剧认识的当红花旦,这次拍《入魔》,他请了林见露来客串阿阮这个角色。林见露很忙,能来客串,纯粹是看在和他的交情上。他昨天看了一下剧本,按照刘其昌拍摄的效率忖度了一下,感觉这一天时间有点悬。

  刘其昌笑着说:“我尽量。”

  “明天我终于可以休息一天了。”

金燕柳说。

  言徽华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急匆匆地走了过来,金燕柳起身:“开始吧。”

  他们今天的拍摄的是叶衡阳和木华英在私宅的一段戏,剧情很平,但其实很难演,要演出木华英在感情上的细微变化。

  【“你是谁?”

木华英问。

  “我叫叶衡阳,你呢,叫什么?”

  木华英闻言眉头一下子蹙了起来,叶衡阳这个名字,他是知道的。

  叶衡阳温声说:“昨夜刺杀我父亲的那个人,就是你么?”

  “你既然知道我要杀他,为什么还要救我,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叶衡阳说:“你现在心脉受损,连剑都提不起来,如何杀我?”

  木华英紧抿着嘴唇,身体略有些颤抖。

  “你为什么要刺杀我父亲?你是受人指使,还是和他有仇。”

  木华英静默不语,手掌微微伸开,运了一下体内灵力,却只虚弱地呻,吟了一声。

  想不到叶清都的功力竟如此深厚,只这一掌,便差点打死了他。

  不过木华英倒一点都不怕,他如果死在叶清都的手上,那也畅快,死之前告诉叶清都他们俩的父子关系,他这个从小就被遗弃的儿子,也总算一辈子刻在了叶清都的心里,再也忘不掉他。

  叶衡阳赶紧将他扶起来,喂了他一碗药,木华英一直睁着眼睛看他,美貌而带着戾气的眼睛,凶悍的像是一只小兽。

  这一切似乎冥冥之中早有注定。叶清都身上,一直都有一个语言,预言说,他有一天会死在自己亲生儿子的手里。

  做这个预言的,是一位得道的高人。因为这个预言,叶清都虽是仙门宗主,却让自己唯一的儿子叶衡阳做了一个普通人,不修仙,不练武,终日读书,他将他养的连一只蚂蚁都舍不得踩死,良善得近乎圣父。

  木华英有一种非常奇异的感受,叶衡阳身上很香,配着他一身白衣和俊秀容貌,像是天上的神仙。这是他异母同父的哥哥,身上流着和他一样的血,他们都是叶清都的儿子,命运却这样不,一个做了仙,一个成了魔。

  他喝了药以后沉沉睡去,梦魇依旧缠绕着他,他梦到他又回到了修罗道,幼小的他奔跑在鬼哭狼嚎的炼狱里,他奔跑着喊:“娘,娘,不要把我丢在这里,我以后都听你的话。”

  “连一条狗你都不敢杀,将来如何杀一个人?”

木无双的语气冰冷而鄙视:“果然是和那个女人一样,软弱无能。你就在这里好好呆着,什么时候把这条狗杀了,我什么时候来接你出去。”

  紧接着便是另外一个画面,木无双穿破黑雾而来,在骷髅堆里,她看到衣衫褴褛的木华英,跪在地上,满手满脸的鲜血,瘦小的身影呈献祭状,仰头看着,他的神情都是模糊的,唯有一双眼睛精亮,里面恐惧又兴奋。

  木华英猛地从睡榻上坐了起来。

  四下里一片清明,檀香袅袅,抚慰着人心,叶衡阳在他旁边趴着,似乎已经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