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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海妖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一步想不到,處處落後於人。

他想通了,在最朝氣蓬勃,積極進取的八十年代,孫志同志,決定正視自己的不足,找准自己的賽道,做出正確的選擇——躺平。

孫志把關於變形金剛的授權問題全部交給安夏,掙來的大頭給安夏,他願意做一個無情的開票機器。

安夏親自拿起電話,與孩之寶討論這個問題。

「是的,我想談談關於衍生產品在大6的生產和經營權。」安夏說。

對方態度不錯,跟安夏說了一個大概的範圍,湊在聽筒旁邊的孫志倒吸了一口涼氣。

授權費把他賣了都不夠。

安夏不慌不忙繼續談,還說周一去親自拜訪。

掛了電話,孫志狐疑地問:「你有錢?」

「沒有。」安夏現在也掏不出來這麼多錢,要是「哇哦」大賣了還差不多。

「那你……」

「你還記得,你電腦上的這個軟體,也沒付我錢吧!

」安夏拍拍孫志的電腦。

「嗯?」孫志下意識地向後挪開一點,難道安夏現在想來討債?

「還記得你當時怎麼說的嗎?說支付方式好商量。哎,那個時候你怎麼那麼聰明,現在像個傻子?你有兩種人格嗎?」安夏恨鐵不成鋼。

「咳,那你周一還要跟廠里請假嗎?」

「請什麼假啊!

我是給廠里做事好不好!

」安夏理直氣壯。

安夏提交出差申請,她第一次用九廠開的工作證明坐了一趟飛機。

直奔孩之寶駐華辦事處。

雙方交談甚歡,談到衍生品授權的時候,安夏希望能在銷售之後再支付。

孩之寶說雖然永南玩具廠的授權費確實不是一手交錢一手交權。

但那是因為有鹽步鎮官方背書,還有香港人做中間牽頭。

職員們並不知道像安夏這種情況應該怎麼應用。

但是此時的孩之寶公司,態度十分客氣。因為他們被央視拒了一回又一回。

第一次拒絕的理由是「暴力成分比較多,不利於塑造螢屏文化」。

第二次拒絕的理由是「商業味過重,教育意義一般」。

他們能打入國內市場太不容易了,是以全片免費播放的形式求著上海台播,才有出鏡機會。

安夏又是帶著出錢的誠意來。

沒有可用經驗沒有關係,摸著大老闆過河不就行了。

最後,電話打到大老闆那邊去。

安夏用英文親自解釋了一下關於衍生品授權的好處之後,大老闆沉默半晌,回答:「ok。」

現在是七月,七月底,《變形金剛》就會播出,兩個月內,安夏要交齊授權費。

安夏算了算,覺得有希望,便簽署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