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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一百以内加减。

  最厉害的是他还会背三字经。

  郑漫连三字经是什么都不知道,他却会背!

  虽然并不知道背了有什么用,但是我不会,他会,那他就比我厉害!

  于是郑漫头一回开始崇拜季凛。

  被郑漫软软的喊了一声凛哥哥的季凛,得意得不行,很是不屑的扬起下巴:“这有什么,我还会唱字母歌呢!”

  然后在郑漫“虽然听不懂但是感觉好牛逼啊”

的眼神中,完完整整,磕磕巴巴的,唱完了整字母歌。

  由于这时候的幼儿园和学前班都不教英语,英语是三年级才会学到的知识,才刚结束学前班的季凛会唱字母歌,确实是很了不起。

  所以收获的不但有郑漫的崇拜,还有郑漫爸爸妈妈的夸赞。

  季凛妈妈倒是没有很得意,她其实觉得季凛不用学这么早的,跟着学校进度来就好。

  但是季凛爸爸不这么觉得。

  郑漫妈妈劝慰她:“早学也有早学的好,我看小凛其实也很喜欢学习嘛,多学,早学,总没有太大的坏处。要是真的影响到童年生活了,你再调整也还来得及,孩子还小呢。”

  季凛妈妈也只好这么想了。

  两个小孩不知道大人们所操心的什么早慧和童年。

  郑漫只知道凛哥哥好了不起。

  他问过其他同学,他们都不会背三字经,不会唱字母歌。

  只有季凛会。

  凛哥哥真的厉害。

  有了这么个“凛哥哥真的厉害”

的念头之后,郑漫看季凛就自带滤镜。

  就连他臭屁的样子,都显得与众不同。

  废话精也不讨人嫌,反而是高深莫测。

  得知自己一年级跟凛哥哥一个班,郑漫开心得不得了。

  但是他们一个坐第一排,一个坐最后一排,隔着那么远。

  郑漫下课又不愿意动弹,而季凛那边总是有好多人,他嫌闹腾,也没凑过去找过季凛。

  两人在学校还是没怎么交流。

  一直到季凛接下“和漫漫一起上下学”

的任务。

  两人才打破了无形的屏障。

  但是那叫啥?

  远香近臭。

  或者说距离产生美。

  总之,真凑一块了,滤镜它就慢慢的没了。

  没了滤镜之后的凛哥哥,那是真的很吵。

  郑漫铺了好几层的美化,但还是没能美化成功。

  真的太吵了。

  于是我们季凛同学,陷入了茫然和苦恼。

  我可爱,软萌的,乖乖的漫漫弟弟,怎么好像变样了呢?

  是错觉吗难道?

  第7章

  一起上学的半个多月后,郑漫终于学会自己穿衣服了。

  就是鞋带还是不会系,要季凛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