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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济贫法 (第1页)

作者:作家ThS4wN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确认哈瓦那作为试验点后,阿方索就把注意力转移到对国内慈善机构的整顿,因为这攸关到社会问题。如果一个都和城市的流浪者太多,他们很容易成为暴动的土壤。法国因为粮食问题而出现的流浪者数都数不清,最后在巴士底狱那天被玩死。此外,西班牙还需要瓦解农村土地的旧土地制度,都需要阿方索提前做好准备。

18世纪的最后几十年中,流浪者这乞丐是欧洲各国普遍面对的问题。西班牙在18世纪人口增长由负转正,然而西班牙的农民没有足够的土地和收入来保障在歉收后还能有足够的食物,这也让“不稳定”

和“贫困”

成为农民生活的同义词。

西班牙的天主教区会要求牧师每隔一段时间报告本教区的贫困人群的信息,并借由那比较富裕的人民的捐款,从而达到救济的目的,因为过去的人们相信贫穷是福,通过慈善能够得到救赎。

只不过在启蒙时代,传统的宗教观念在衰退,即使是在西班牙这样一个保守的国家,富人的捐款就完全无法和那些美洲同行相比。人们开始更多开始从世俗方向去思考,一些的进步的作者批评宗教慈善机构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的处理方式,指责社会出现的职业乞丐,就是那些宗教机构不加区分的传统慈善活动造成的,培养了那些四肢健全的人的恶习和懒散。官员则是指责宗教慈善机构无法起到阻止社会犯罪和乞讨扩散的作用,对社会治安造成破坏,救济院就是潜在的监狱,里面都潜在的犯罪者。

卡洛斯三世的政府意识到,流浪者和乞丐问题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而是社会经济问题。政府从18世纪中叶开始,着手扶贫计划,贫民习艺所是改革方向,以提供工作技能的方式取代直接救济。

不过这份改革收效甚微,公共福利政策提供的资金实在是有限,加上人们保守的思想,更愿意传统的教会收容所和救济方式。

为此,阿方索决定以法律的形式取代政府的行政命令,强制先将西班牙的慈善体系的框架先搭建起来,然而在往里面充实东西。

先就是确定《济贫法》的三大原则“必须让穷人有工作”

;“救助弱势群体”

;“纠正懒散行为”

。这些方面,户外救济(直接提供医疗,租金补助金和生活必需品)被命令只在弱势群体使用。四肢健全的健康人统一采取制度一种救济方式------收容到习艺所去。规划济贫院的学习和惩罚的职能,尽一切可能摆脱贫困。

第二,就是钱的问题,曼里诺相决定仿照英国,在全国以各市的教区为单位,授权教区征收不收入国库的单一本地税“济贫税”

,征收负责人是神职人员,税收由教区牧师和当地政府官员组成的济贫委员会管理,同时的各教区慈善方面的捐款被要求指定在西班牙中央银行开账户。

第三,救济责任人。废除所有私人的救济行为,西班牙救济事业统一由教会负责,中央政府组成三人委员会监督救济的执行情况,地方则是有明年市议会监督。但是教会必须遵守济贫法,教会所有收容所必须全部转型,所有不合法的教会收容所,政府有权对其责任人进行惩罚。

这样的法律,对于一些世俗主义者是有些抵触,因为这样一样,在卡洛斯三世时期建立的圣弗尔南多国家收容所就要被转移到教会手中。政府干预救济,可以看作是世俗权力的在社会上衍生,而济贫法却让它拱手让人。

被选为三人委员会之一的内政大臣霍韦利亚。诺斯就希望政府部分接管公共管理的救济事业,将传统慈善转变为国家公共救济体系,目前各国里,只有法国做到了,要知道纵使是英国也没有做到。

“有些东西,不能太过理想。”

阿方索摇了摇头,拿出一些资料,“你看看法国的情况。法国革命之后,旧有的传统宗教慈善机构被取消,甚至一些带有宗教性质慈善团体也被解散。教区本身救济流浪者的职能因为教会财产的剥夺,教会和政府冲突,而无以为继。社会的捐款,因为革命思潮和旧思想的冲突,而锐减。法国人虽然明面上宣布自己成立了一个叫做乞讨问题委员会,但是他们实际什么也做不了,表面的一些的救济项目的一些工程雇佣,因为资金的原因无以为继,而法国有多少乞丐和流浪者,能导致革命的社会的冲突,恐怕数量是西班牙的倍数吧!”

阿方索一直很关注法国,所以法国境内的生的事情会通过已知的管道送到阿方索的桌上。比如法国旺代省,九成的教区教士拒绝宣誓宪法;阿维尼翁一些反对并入法国的人以私刑处死了市长。像这些法国社会的一些基本情况,都是公开,只要派人去关注一下,就能得到信息。巴黎流浪者依旧随处可见,他们靠着法国革命之后巴黎政府巴伊市长的救助金度日,要知道法国全国能救助金的城市,寥寥无几。而这只不过是权宜之计,但是他们竟然搞了一年之久,流浪汉还在那里,数量反而在增加,而且他们还成为雅各宾俱乐部的支持者,立宪派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可是即使如此,我们也不需要把事情大部分都交给教会来做吧,政府反而退到二线。”

霍韦利亚。诺斯明白光靠国家支撑公共慈善是完全不行的,毕竟西班牙的钱袋子有限,所以他才主张部分干预。

“有时候,神职人员出面,比起政府的税吏更加有用。穷人和流浪汉更愿意相信那些陪伴他们的牧师,而不是政府的文官人员。而且相比于于私人慈善的分散,教会更容易受到政府控制和影响,教会分布在西班牙各地的收容所,我们可不能浪费。”

阿方索说出了理由,表面上维持了教会在公共慈善事业的主导,但是他们已经失去了自由性,这是目前最适合西班牙的方式。

阿方索想起了1o月,自己和格利格奥枢机的见面,就西班牙慈善的内部问题进行交流。他愿意给予教会在济贫院的权威性,但是他们也要为自己做事。

11月3o日,《济贫法》被送到了布恩丽池议会,在一片掌声中快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