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杀人回忆 (第1页)

作者:周妖妖不喝粥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我妈是个妓女,我爸是个杀人犯。

今天我杀了我的救命恩人。

世人唾骂我是白眼狼。

可那又怎么样呢。

1

我坐在审讯台前。

双手被固定在椅子上。

面前坐着两个警察。一个年轻些,眼里含着不加掩饰的厌恶。一个年长些,头灰白,脸色却晦暗不明。

「为什么杀他?」年长警官直截了当。

「因为他犯法了。」我安静地回答。

「注意你的态度!

你一个杀人犯有脸说别人犯法!

更何况宋向明这些年做的好事有目共睹!

」年轻警官突然跳了起来,狠狠地敲着桌子。

我低下头,轻轻笑了起来。

宋向明,真是个大好人呢。

宋向明是青藤市房地产公司的老总。

宋向明是青藤市供电局局长。

可以说,宋向明是青藤市最有权也最有钱的人,他一个人撑起了青藤市的半壁江山。

可是这样高高在上的人,却没有一点架子。

他每周都会去养老院做义工,陪那些退休的老人们聊聊天,下下棋。

他关心儿童成长,还为此专门建了一所免费的幼儿园,基础设施极尽豪华,普通家庭挤破头地想进来。

他平时穿着朴素,毫无架子,人们常常在苍蝇馆子里碰见他,社交媒体上到处都是他与旁人的合照,再配上一句:「宋总真是平易近人!

接地气!

为宋总打ca11!

他达之后也不忘以前巷子里的穷亲戚和街坊邻居,为他们修路,建桥,拉赞助。俨然就是第二个猎德村!

百姓们交口称赞,就在上周,宋向明被评为青藤市最受爱戴的人,一时间风光无两。

可三天后周五的颁奖典礼上他没出现。

直到他在一辆被烧毁的汽车里被现。

公安局迅成立专案组,经勘查,汽车撞树侧翻然后起火。根据指纹,电话信息的种种比对,警察迅锁定了嫌疑人……宋向明的养女宋清。

也就是我。

「他收养了你,你却恩将仇报!

他可是你的大恩人!

「小陈,闭嘴!

我抬起头,盯着年长警官的眼睛。

「白警官,我认得你。」

「你才是我的大恩人。」

2

二十六年前,我出生在一个小山村里。

小山村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但同时也道路不通,贫困潦倒。

在这里家家户户的男人都出去打工了,剩下的只有女人和孩子。

外婆把手中的树枝一捆,「你爸妈都打工去了,一时半会回不来。」

外婆总是很忙,忙着打麦子,忙着捆树枝。她好像永远不会累。

我在家里无聊的时候,就喜欢到街上闲逛。

可是我没有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