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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节 我在人间管妖怪 九尾狐 (第1页)

作者:机智到不行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我曾见证一个跨越了千年的爱恋。

一只九尾狐,爱上了人间的一位书生。

后来,书生重病,九尾狐居然欺骗鬼差,给他找了无数个替身!

书生续上了命,九尾狐却犯了大错!

要去地府受罚!

看起来,这是一段可歌可泣的辉煌爱情。

但其实,九尾狐早就该放弃!

且听我娓娓道来。

1

我叫郑途,相熟的朋友叫我老郑,我在槟州开了一个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的选址很偏僻,但我并不在意。

因为我的服务对象并不是人类,而是妖怪。

我的话,听起来有点像天方夜谭,但事实上,在人类的世界里,是存在妖怪的,还不少呢。

或许你对门的邻居,你下铺的室友,你公司的上司,就是妖怪。

我能管他们,全靠我身上有妖王白泽的一缕妖魂,以及一本法力无边的《白泽律令》。

昨天,正好是我当班的第4666年,我和过往的4665年一样,把自己灌了个大醉,庆祝自己又多活了一年。

本来,我想睡一天消解体内的酒精,没想到一大早就有「客人」上门。

一对母子在门口探进头张望,母亲神色不安,脸上还有些青紫的伤痕,孩子似乎被吓坏了,死死地搂着母亲。

「请问这里是郑仙师的洞府吗?」

我抬起头,醉眼惺忪地看了一眼,又趴回了桌上。

「仙师这个称呼我已经很久不用了,可以的话,叫我郑律师就行了。」

女子慢慢走到跟前,小心翼翼地说道:

「郑仙……律师,有些事情我想跟您汇报一下,希望您能出面解决。」

「如果是家暴问题,恕我这边帮不上忙,虽然我有《白泽律令》,但也不好插手你们家庭的事……」

我强忍着宿醉带来的头疼与反胃,双手用力按压着太阳穴。

「不是家事,是不知道哪里来的游魂瞎逛,引得好多妖怪争夺,韶字巷那边已经打成一锅粥了,我和孩子路过都差点被卷进去。」

「什么!

听到这个消息,我脑子瞬间清醒,群妖斗殴?大事件啊,我的背上洇出了冷汗。

与此同时,我桌上的《白泽律令》无风自动,摊开到了新的一页,像有只看不见的笔在上面记录下那名女子诉说的案情。末了,还注了个破案日期——七日内。

真是催命鬼啊。

「那游魂长什么样?」

「是个男的,现代人,二十岁出头。」

我一抬屁股,身子晃了三晃,脑袋一晕又坐了回去。

我振奋了一下精神,食指冲着桌上一点,一抹荧光从《白泽律令》中升起后绽开,房间中下起了白雨。

白色的雨滴落在我和那对母子身上,如春雨入泥般消失不见。

我醉意消退,母子身上的伤痕也渐渐淡去。

没打招呼,我拎起挂在边上的西装迈了出去,后面那对母子露出长毛的猩猩模样,冲我拱了拱手。

2

韶字巷口黑深深,四周砖石翘起,墙体破裂,水泥地板已经碎成渣渣了。

几只妖怪徘徊在巷子口,有长垂地,长着利爪的豺狼;有头白脚红,面露凶相的猿猴。还有个豹子身形却长着一只带角鸟头的谜样怪物。

「哟,几位都在呢,生什么事,这么热闹啊?」我微笑着走了过去。

几个妖怪闻声看见我之后,明显的神色有些僵硬。

「老郑,你怎么来了?」

离我最近的那只朱厌挤出一丝笑容,跟我打了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