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第2页)

作者:昔邀晓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吴管事以为李暮好奇,强调:“可稀罕了。”

李暮坐下吃了两口,玉米没有现代的那么甜,但也不至于被嫌弃到无视高产这一优势的地步。

吃红薯的时候吴管事说了,不能多吃,容易胀气。

可红薯抗旱耐涝又能抵抗蝗虫,她以前还听人说过,红薯煮前泡盐水可以减少腹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李暮起身去书房,准备把这几样东西和自己对它们的了解都写下来,要实在说不出口,她写总可以了吧。

走到半路李暮又折回来坐下,决定吃了再去,不能浪费食物。

……

“林狗贼!

你不得好死!

!”

潮湿阴暗的诏狱内,响起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嘶吼。

林却坐在一派斯文儒雅气的圈椅上,不紧不慢地喝着从王府带来的玉叶长春,与整个诏狱的氛围格格不入。

空气中紧接着传来皮肉炙烤的滋啦声与撕心裂肺的惨叫,林却面不改色,又等了许久,才等到锦衣卫从骂他那人口中撬出东西——

“义安菩萨?”

“是,那人晕过去前嘴里念着‘义安菩萨’。”

林却起身离开,随行的侍卫连忙跟上。

后头被刑讯之人让一桶水泼醒,竟又挣扎着冲林却的背影嘶哑地喊了几声诸如“不得好死”

“天打雷劈”

的话。

仿佛已经将对林却的恨刻进了骨子里。

泼水的赶紧把人嘴给堵上。

林却还是反应平平,连脚步都没停,也没否认自己会不得好死,而是自言自语似的随口接了句:“死也不是现在,我家王妃还等着我带金缕酥回去给她添宵夜呢。”

又吩咐:“拆了吧,叫另外那几个看着,没准能吓出点有用的东西。”

深夜,林却拎着一包金缕酥回到府中,进屋前又看了看身上,确定没有血迹之类的污脏,这才踏进屋门。

屋子里,李暮还在看自己写好的文字,进行第不知道多少遍的确认。她手边放着一个小小的酒杯——她提前喝了平时睡前才喝的酒,让自己不那么紧张,然而林却进来的时候,她还是险些一个用力把纸给撕了。

林却的视线扫过那只酒杯,问:“不是不爱在烛火下看字吗?”

一张口就能听出林却对李暮的了解。

他将金缕酥放到李暮面前的桌上,李暮顿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林却又笑着:“是根本没想到我真会给你带,还是想着别的事情,把这个给忘了?”

李暮:“……”

你这么能猜,不如直接把我写纸上的内容猜了?

在酒精加持下飞扬起来的不仅有李暮的心情,还有思绪。

林却去面盆架那洗了手回来,瞧见李暮不似他刚进来那么紧张,还在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对他翻了个白眼,心情不错地在她身旁坐下,准备蹭一口妻子爱吃的金缕酥,顺带等她将这几日心不在焉的原因告诉自己。

不知道她喝了酒能不能胆子大些,把想说的说出口,也不知道她到底想说什么,这几日可把他急死了。

纤云在林却去洗手的时候就已经把金缕酥拆包装到青花瓷盘中,这会儿已经跟飞星一起退了出去。

屋里就剩他们俩,李暮悄悄地深呼吸两下,毅然决然将下午写好的东西递到了林却面前。

林却接过纸张,可能是长时间相处染上了李暮的毛病,竟然也觉得烛火下看字不太舒坦——哪怕屋里的烛火已经因为李暮方才看字,比平时点得要多许多了。

林却把纸上的内容一点点看完,脸上的笑容逐渐收敛,变得认真起来。

李暮等了许久,终于听见他说:“这些东西可以种在土地贫瘠处,甚至是坡地丘陵,那岂不是不与稻麦争地。”

李暮:……好像是哦。

李暮只知道红薯玉米土豆的土壤适应性很强,没想到这方面。

“土豆种久了对土不好容易害病,中间需换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