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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覃阳子讲法 (第1页)

作者:蓝色慕名湖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我一直听闻先生欲以秦时法家去革新今日之事,”

沈铭很是疑惑,“可方才所言与绝非法家之言。”

“非也,即使在秦朝,法也非一支独大,法可解决君主与臣民、与百姓的关系,是帝王之术,但术可有效于一时,却无法根植于人心,法可让君主驾驭群臣,但无法驾驭人心,所以有汉以来,半儒半法早已是常态。我之所以以法家自居,是讨厌了某些儒士们的虚假一面,一心想着去编织一个形而上学的体系,却无意于解决现实问题。如今国势危矣,整日还把心思置于‘仁义’、‘修善’、‘孝悌’上,若不继续改变,那确实无异于‘亡国之教’了,”

覃阳子解释,“商君当年的所有政策,实际上都围绕着‘耕战’展开,即农业生产与对外战争,而实事上,没有严苛律法作为保证,此目标根本实现不了,应该说是商君之策顺应了现实需要而已,而苛法只不过是为了推动这些政策,所以,治理国家应当是现实的。听闻沈主事自小便熟读四经五书,既然敢与我谈论天下事,想必也必然是有一些不同往日的新想法了?”

“确实如此,”

面对覃阳子的反问,沈铭很是无奈,“读了很多年书,反倒逐渐不知道孰是孰非,夫子之言自然无可辩驳,老庄之述也不无道理,可国家却日益衰微,让我很是疑惑,所以我想听先生心中的法家之术?”

“那我可就得给沈主事好好上一课了,主事若有不同异议,也尽可与我探讨,”

覃阳子半切着身,“先秦百家,唯法家见用,不想居然能以之取天下,这绝非偶然,依我之见,一来,春秋之时列国间互相侵夺,内则暴政,外则杀戮,的确需要一个霸或王出来救世,法家初始也并未意在一统天下,亦不过成就一个霸或王而已。而要成就霸业,就必须富国强兵,而为了富国强兵,就必须练其民,使其为国效力,法家正是所需,二来,一国如一身,若脖颈粗重必然导致腰腹受伤,一国之中若有一部分特别达则必然伤害君王以至整个国家,这一部分掌握特权,要不与民争利,要不与国争利,法家也就是想了几个办法对付他们而已。”

“法家主要的办法就是所谓的‘法’,”

覃阳子接着说,“一方面要依民于农战,商贾与民争利,游士争赏于兵士,所以要抑商贾,退游士。法家另一个核心是‘术’,重在臣主异利,臣即为朋党,任何一个朝代、任何一个时期,总有一部分人可以为了大众的利益而不恤自己牺牲,整个国家走向上下取决于这部分人能否掌权周否,而法术之士就是这样一个团体。依照上面宗旨,实行起来,先是官僚的任用,打倒了秦国的旧贵族,荀老夫子有言,‘入秦,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

“所以,这都是选用新进士人的结果,秦国政治之所以整饬,得力于此,”

沈铭接过话来,“所以,任用贤士很重要,但绝非那么简单。”

“其次是练兵之策,练兵须有财政支持,齐国练兵在多,而魏国在精,唯秦国的法,刑赏并用,使其民非战无以利,才可练就百万精兵,而这也源于商君变法之术。以上便是‘法术’之学应用到实际的效果。说到此,结合我之前所言,沈主事应该可以悟出法家之真谛了吧。”

“我想应该回到先生之前的那句话吧,治国乃是一种现实的选择,理想并不能供给食用。”

沈铭回答。

“是的,农事矿藏也是如此。儒家主张恢复井田,而法家主张开阡陌,儒家对商业兴起还说‘市厘而不税、关讥而不征’,而法家则主张将山川湖泽、盐铁矿产收归国营,轻重敛散和借贷也由国家操控,以免有少部分人夺其利。”

“这些政策我们也有过,可最终却无法得到实施啊。”

沈铭哀叹。

“所以重在实施,而法家行其道则尽于‘法自然’,其意有二,一是冷酷,法家最忌事法而认情,二是必然,信赏必罚。”

覃阳子挪了挪身子。

“可利总有定数,国得之民必损之,民穷则国必乱,暴秦不也亡于苛法吗?”

沈铭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