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第1页)

这诱惑可比其他都大得多,他下意识问,“那桑哥,你还有什么厨房的活计需要我帮忙的吗?我干活还算是可以,你看看?”

这和大厨打好关系指定是没错,都说人生基本就是财米油盐,先把自己的五脏庙给祭好了,其他事情才能想着不是。

就在这时,土灶里的水开了,不用桑煜吩咐,他就自动过去拿着热水壶接水,不一会儿就灌满了三壶。

看到灶上脏了,他又张罗着收拾,不过是多一个荷包蛋,整个厨房却都给他料理了一遍。这个工资出得可真够值得。等这些弄完了,他就拿着热水壶出去,正好给需要的稍微擦擦身子,洗澡不方便,兑着热水稍微擦擦人身上能够舒服不少。

果然,这热水壶一拎出去就受到了热烈欢迎。干了一天活,每个人都是灰头土脸的,能弄点热水擦擦又有谁不愿意呢。

热水壶在大家手里传来传去,精细些的就是用自己的脸盆和毛巾,粗糙些的就是凑合用用别人的,在这种时候,大家什么都能凑合了。

只是这人脸上舒服了,肚子上的饥饿就更明显了,再闻着里头飘出来的红烧肉香味。每个人心里都憋着一口劲,就想着早点把手上的事情了了快些进去吃饭。

桑煜在里头继续磕蛋,这次倒是不一样,下油锅煎荷包蛋,等到蛋白变成好看的焦黄色,就把荷包蛋铲起来,放到旁边红烧肉里一起慢慢煮着。

这蛋反正煎透了,在肉汤里多放一会儿反而滋味更好些。

另一口锅把银耳汤全盛出来,就能下锅爆炒了,今天炒两个菜,一个外婆小炒肉,一个炒嫩南瓜。他特意把家里小的削丝机器带来,整个放进去一压就成细丝了,备菜的时候度是真的快得很。

炒嫩南瓜其实也就是一个要点,旺火爆炒。桑煜支使成坐后头看着火,把另一个灶烧地旺旺的。现在有时间,他干脆把南瓜分成两次炒,里面南瓜丝稍微少些,这出来的味道也能好些,小炒小炒,里头放的东西少,滋味才能好。

太多的话只能往里兑水,变成汤煮南瓜丝了。这水一冲,南瓜丝就变得软趴趴的,完全不是那个口感。

照例先用姜蒜爆香,然后南瓜丝倒入爆炒,火力旺一会儿就看见南瓜丝换了副模样,这时候加入盐蚝油这些调料,一小把干辣椒,翻炒几下就出锅了。在这山上湿气重,人不由自主地就会想吃点辣的,这是身体的自然反应。

所以在很多地方山区的人口味都会重些,这也是地理环境决定的。所以,人在山上这凉快的地方口味也和下面有所不同,会喜欢吃甜些,重口些。再和影视城时做的清淡些可不能受欢迎了,所以做法也大概。

红烧肉是浓油酱赤的,老抽的分量加了不少,炒南瓜丝里头加了辣,等会儿的外婆小炒肉里面可得狠加一点咸菜,不然人舌头吃着总觉得少点滋味。不一会儿两锅炒南瓜丝都好了,桑煜把这些全盛出来放在不锈钢盆里。这天气一时半会儿也不怕凉了。

接下去就是外婆小炒肉,肉在淀粉里抓过嫩得很,炒过两锅之后更熟练了些,翻炒的度还能再快些。几下功夫又是满满两盆下锅,只是他到底是留了个心眼,这小炒肉一盆是不辣的,一盆狠狠往里面多放了辣椒,算是照顾了不同人的口味。

这世界之大,总有些人是一点辣味都接受不了的。比如他之前有个朋友,那菜放了许多番茄酱和一点点辣椒,他们其他人都吃不出辣味,只觉得番茄酱放多了有些,但是他张口就是好辣。这事怎么说呢,只能说尊重差异性。

从那以后,再请他吃饭,都得吩咐厨师另外换一个没过辣菜的锅给他单独来几个彻底不辣的菜,算是独家定制了。这边也是一样,指不定就有几个真的是一点辣都不沾的,总得给别人留一条活路。

两样小炒都弄出来搁在一边桌子上,桑煜又在锅里加满水,大块的黄瓜直接滚刀下锅,里头还残留着小炒肉的肉香,高汤捞一勺子,提前备好的肉骨头都往里面一倒,黄瓜汤满满闷着就行。等到他们收拾好准备来吃饭再下咸菜倒是刚好。

这黄瓜汤的量是足足的,随时都能过来续,桑煜就打算一直热着,等吃完再说。

成看着这里好像也没什么自己可以帮忙的,心里知道得出去了,可这脚怎么都迈不动,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桑煜干脆从底下掀出一口大瓷碗,先在底下埋一颗卤蛋,从中间舀了一点红烧肉的汤淋在底下,满满的红烧肉放进去,再往上面松松地盖上一层米饭,小炒肉和炒嫩南瓜对半开放在最上面,最后红烧肉锅里的煎蛋盖上,这碗饭就算是码好了。

看着碗越堆越高,成不觉脸上笑容也更明显了些,“你给我装这么多,也不怕我吃不完浪费吗?”

桑煜看看自己面前的碗,“很合理呐,饭就给你盛了两勺,其他都是菜,就是要饭吃完了菜还剩下很多这样才开心啊。”

反正在桑煜小时候,他就只能吃一小碗饭但菜一定要装很多很多,都一起装在一个大碗里,两口菜一口饭,这才是幸福啊。

不等成说些什么,桑煜把整口碗塞到了他怀里,然后不锈钢勺子在上面一插,这碗饭现在真正齐活儿。“你试试看,用勺子吃饭,大勺子挖下去,连肉带饭可爽了。”

其实有句话他没说,平时成就是太端着一点了,每次都是正儿八经用筷子一点点夹,干嘛呢这是,自己吃饭就应该爽快些才好。

在桑煜的紧盯之下,成只能拿起勺子,从上倒下狠狠挖了一大勺,嫩嫩的炒南瓜,劲道的红烧肉,再加上最上面浸满了肉汤的煎荷包蛋,红烧肉的浓郁和嫩南瓜的清甜在口中交织,再细细嚼嚼,还能吃出大米的清香。他忍不住又挖了一口。

“你看吧,一口碗也能吃得挺好,这些菜拌在一起就是好吃。”

桑煜聊了两句,又给他盛了一碗银耳汤,里面只放了两小块冰糖,一点子甜味喝着更加顺口。

只是面前他就一个勺子,成有些犯难,还真的用舀过咸味的勺子再去碰甜汤吗?他踟蹰着不敢动。

这种时候讲究什么呢。桑煜心里撇撇嘴,直接把碗端到成嘴边,“银耳我煮的可好了,沿着碗边喝上两口也可以啊。而且就算是勺子舀了咸的哪里不能放甜的里面了,所有东西吃进肚子就行。”

“行行行。”

成赶紧凑在碗边喝了一口,满是胶质的银耳一下子涌入口腔,还带着红枣的甜蜜,配着今天稍微偏咸一点的红烧肉就是满满的幸福感。安逸。

只是他到底是过不了心里那一关,还是做不出把饭里勺子放到甜汤里头的事情来。

他一边吃着还不忘看着旁边的火,略微添点柴火,把灶又烧旺了一些,看着熟练程度,肯定是之前做熟了的。桑煜看着甚是满意,拍拍他的肩膀,“很不错呐,成先生,过段时间回家家里煮粽子烧灶这个重任就交给你了。”

烧灶台这件事情其实相当亲密,一般只有被认定是家里人才会招呼着干活,否则客人来了绝对不会让你动半点手。成心里有点隐秘的高兴,但又按捺着,努力装作不经意的问,“家里烧灶台这事还轮不到我吧。”

“只有你了。”

桑煜再次检查了一番他的烧火成果,“老桑是主厨,我负责打下手,徐女士得打扫卫生,你只能当个烧火小子了,分工明确。”

“好,到时候我跟你回家烧火去,你需要多久就烧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