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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排名345 (第1页)

作者:辣椒雪碧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荷叶头的mm剑歌冰凝看了看我,随即张开了两片小嘴,用银铃般的声音问道,“这个哥哥,你要卖剑?”

“对。”

“如果你信得过我们,2o个金币先收下,另外你把银行卡号告诉我,今天下午的时候2ooo块钱准时打到你的账户里。”

尽管她看起来年纪不大,但说话掷地有声,再加上不俗的等级和剑歌的前缀,应该是这个团队的管理层。

虽然我已经有三年多没有玩过游戏了,但是平日里还是听一些同事念叨过关于这个团队的事,剑歌与战火、飞天号称中国的三大网游公会,飞天的老大是卓云飞,他是天哥同父异母的兄弟,在《信仰》结束后,他归入了中国国籍,两年前从天使的咒印手中接管了家天下之后,随即更名为飞天行会,团队中,老“家天下”

的玩家已经所剩无几了,人员大多数以公司的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为主为主。

卓云飞接手团队之初的时候,曾经通过关系网查到过我,并亲自给我打过电话,盛情邀请我复出。只不过那时世面上正处于虚拟游戏的真空期,加上我不敢苟同他的那种公司化的管理方式,所以婉言谢绝了他。

现在想起来也不后悔,虽然我是后来才加入家天下的,但是天哥的那种人性化的管理模式和天哥以及那些核心们平易近人的性格,使得我对他们特别有好感,这个卓云飞虽然人也不错,但总感觉和天哥相比缺少了点什么东西。

而战火,则是三年前突然崛起的一支级行会,行会的老大赫赫有名,是中国富豪榜排名第一的叶氏集团董事长的公子爷——叶锋,据介绍说,叶锋今年26岁,三年前刚刚从英国名牌大学毕业,回国后就创建了战火团队,并且广收人才。只不过,他这个人我不喜欢,太过霸道,手腕堪称铁血,和当年的段伟烈(傲视华夏)有一拼,只不过,他比段伟烈更有实力,不但家世更显赫,就连对游戏的领悟力也远远过了他。所以,这三年以来,战火团队所到之处,让很多中小型行会恨得牙根痒痒却无可奈何。

而剑歌团队,则是在最近的一年多时间以来,以灵异的方式成长起来的一支级劲旅。剑歌团队原本是两个行会,一个名叫剑雨,一个名叫夜歌,行会的老大分别是冰凝和云中清风,这两个行会中,剑雨专门招收爱好副本、喜欢推boss、打怪练级以及专攻生产的玩家,而夜歌则是战犯集中营,专门招收那种手法一流的pk高手,后来这两个行会鬼使神差般的合并在了一起,名字就改成了剑歌,两个老大也就是现在站在我面前的剑歌冰凝和剑歌云风。

剑歌团队和战火团队,水火不容,最近的两款传统网游大作中均有碰撞,双方屡次交战,剑歌虽然落于下风,却一直没有停止过反抗。而且剑歌团队的人缘比较好,对于中小行会比较亲和,这也使得他们的追随者众多。

而飞天团队,更接近于中立行会,两不相帮,两不得罪。

目前按照实力排名,战火第一、剑歌第二、飞天第三。

……

说了这么多闲话,现在回到正题。

正是由于对剑歌行会的了解,所以我二话不说,直接把武器递了上去,剑歌冰凝笑吟吟的接过武器,顺手给了我2o个金币。

但正在这一刻,剑歌冰凝看了一眼我的右手,“哥哥,你还是断掌呢!”

“呃,有什么说法吗?”

剑歌冰凝讪讪笑,“能不能把另外一只手给我看看?”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我立刻抬起了左手。

她也不避嫌,一把抓住,看了一眼,“啊,这只手也是断掌啊!”

这时,我现那个成熟御姐的神情微微生了变化,似乎是被我这双手惊吓到了。

剑歌冰凝翻过了我的左手,看了一下手背,“哎呀,你的中指根上还有一颗痣啊!”

“我的命相怎么样?”

剑歌冰凝不由点头,“你这个人哪,胸有大志,如果敢闯,能在《圣战》中有一番大作为,你那颗痣的位置非常好,处在了中指的根部,说明,有一个极为显贵之人,会一直支撑着你,帮助你的。”

我无奈的笑,“小妹,成你吉言了。”

话音刚落,系统提示铃声连连响起!

“叮咚!”

系统提示:“玩家剑歌冰凝向您提出了好友申请!”

“叮咚!”

系统提示:“玩家剑歌云风向您提出了好友申请!”

“叮咚!”

系统提示:“玩家独恋秋雨向您提出了好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