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1页)

作者:清澜皓月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从这里回去,程澜告诉闫淑芬,“大伯母,我看秦柳阿姨现在一心奔事业,好像没有要把大伯抢回去的意思。”

上次,秦柳还提过林大伯两回。

不过也是说如果再没有办法,她只能去找哨兵表明身份说自己是林大伯的前妻,特地从老家来看儿子的。

这次则从头到尾都没提过。

她更多是高兴终于在成都安定下来了,离儿子还不是太远。三站路在大成都真的是很近的距离了。

另外就是有些担心自己手头的钱不够花。

那2000块是作为离婚的补偿。

本来嘛,她跟了大伯九年多,都是林家最苦的日子啊。

听说那些年她娘家还贴补了林家不少。

林大伯回城的时候都跟她离婚了,现在也和原配复婚又生活在了一起。

她如果有抢人的心思,当初就不会爽快离婚了。

她找到林爷爷哭一场,林爷爷肯定会为她做主的。

那林大伯想离婚肯定没那么顺利。

所以程澜觉得,秦柳阿姨是完全没有要找大伯复婚的意思的。

她就是惦记儿子惦记得不行才没忍住,进城来的。

至于林大伯,应该是伤了她的心。你既无心我便休!

她现在想得更多的应该是怎么挣钱,真正在成都扎根。衣食住用行,样样都要花钱啊!

最好将来成了小老太太也能够自给自足,不要给林墨增添麻烦。

所以,她才对合伙做生意挺上心的。

程澜设身处地、推己及人,能想到的就是这些。

“奔事业?”

闫淑芬疑惑地问道。

“就是挣钱啊。成都居,大不易!

她一年房租360,加上吃喝怎么也得花800吧。再买买衣服1000块就没了。她想守着小墨长大,也得手头有钱啊。”

闫淑芬点点头,是这个道理。

林景东肯定是没多的钱去贴补秦柳的生活的了。他说下个月起要多交50块的生活费。

他一个月才一百多呢。

一家四口之前是交一百的生活费。再加五十,他们两个人的工资就剩下一百了。

至于眼前的澜澜是老爷子自己在负担。反正景南目前应该是养不起孩子的,他能养活他自己就不错了。

然后老爷子再每月给小琅和澜澜一人30块的零花钱,小墨小一些给20。

要贴补秦柳,除非是老爷子自己掏钱。而且是动用补发的工资的老本。

因为他如今每月的两三百也是都花了的。三个孩子每月就得花他一百多了。

景东补发的工资,给秦柳寄了2000去。剩下的还有4000是存的定期,存折还在自己手上呢。

不过,原来2000块那么不经用啊。

他们家还算是拿高工资的人家了,钱都不经花。

听说外头批发市场的许多摊主,倒是赚得盘满泊满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