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第2页)

平时要是有个星期天,他基本上都会在知青点,跟其他的知青们一起玩。

丁小兰看他今天在家,挺高兴。

潘晋原提议说下午要不去钓鱼,要是钓到鱼晚上就吃鱼。

丁小兰立马答应了,马上出去找出来两根钓鱼竿,那两根钓鱼竿是她大哥丁建军以前给她还有弟弟丁建国做的。

前进村小青山下正好有条小河,河里也有鱼,不管是潘晋原也好,还是丁小兰也好,以前都曾经去河里钓过鱼。正好现在天气也不错,两人就去找了钓鱼竿,拿着鱼篓在中午饭之后,去了小青山下的小河边坐着钓鱼。

潘晋原挑了个地方,在那里坐着钓鱼,正好可以看到小河对面小青山上面半山上的那棵大青冈树。

两人坐下钓鱼之后,潘晋原看了看自己手腕上手表的时间,大约两点二十左右。

从村里的丁家老宅到他跟丁小兰坐着钓鱼的地方,大约需要二十分钟,于是他推测,丁小甜要是害怕,拿出五十元钱,放到对面半山上的大青冈树下面的石板之下,可能再过二十分钟到半个小时就会出现了。

要问他为什么在听到丁小兰说的那些之后产生了要敲诈丁小甜的念头。

第一,一开始丁小兰向他表示好感时,丁小甜是非常反对的人,在潘晋原看来,这是看不起他。

第二,他确实缺钱,以及跟丁小兰摆酒结婚,把手上不多的二十多元都花完了。丁小兰又老是在他跟前抱怨没钱花。

第三,他认为丁小甜拿得出来五十元钱,而且他认为丁小甜跟村民以物换物,的确存在牟利的可能。只要自己一写敲诈的信去,丁小兰这样一个丈夫没在身边的女人会害怕,找不到拿主意的人,更容易被敲诈到。

现在他跟丁小兰装着在小青山下的小河边钓鱼,选择了一个可以观察到对面半山上大青冈树上的位置,就可以看到丁小甜有没有送钱来。如果送了钱来,他会告诉丁小兰,他给了她一个惊喜,在对面半山上的大青冈树下的石板下面。

于是丁小兰会去抬开石板,找到那五十元钱。

假如有人藏在附近看是谁去取出钱,那么就会看到是丁小兰。

潘晋原判断,如果丁小甜要跟家里人说有人敲诈她,最可能是丁家人会藏在某处观察谁去取钱了,试问丁家人发现了是丁小兰去取钱,他们会怎么想,会怎么办?

不管他们怎么想怎么办,跟他都没关系。

他可以断定,丁小兰被发现了去取出五十元钱,丁家人发现是她去取的,责问她,是不是写了一封敲诈的信,她会否认她没有,但也不会指认是自己写的。

还有如果丁小兰说她去取钱,是因为听了自己的话去取的,那么他正好借此跟她大闹一场,不要这个女人了。

毕竟丁下兰没跟他办结婚证,两人虽然有事实婚姻,可是没受法律保护,说断就可以断。

所以敲诈之后,取钱这件事,无论往哪个方向发展,都会达到他的一个目的。

不过,他也想过,如果丁小甜在看了自己的敲诈信之后,并不来送钱,他要再写举报信去举报丁小甜吗?

他有点儿犹豫拿不准。

毕竟他是敲诈在先,举报在后。

并且这一封举报信肯定要写去给公社的领导才行,公社领导看了,派人下来调查,丁小甜也会把那一封敲诈信拿出来给人家看。

除非证实敲诈信和举报信不是同一个人写的。

这样一来他就需要去找个关系很铁的人来写举报信,只有字迹不同的两封信,才会让他置身事外。

关系很铁的人,他只相信上海同来宜南插队的李志文。

不过,李志文,潘晋原拿不准,他愿意写举报信不。

因为如果是李志文写举报信,除非他正义感很强,要不就是这件事能让李志文得到好处。

没有好处,李志文肯定不会参与到这件事情里的。

甚至从他曾经替丁小甜传话来看,李志文对丁小甜还有一定的好感。

李志文之外,就是丁小兰这个跟他摆酒,形成了事实婚姻的女人对他彻底的盲从了。

只是丁小甜可是她姐姐,要让她写信举报亲姐姐,她肯吗?

除非她傻了,不然她不会干。

并且把这种举报的事情说出来,让第二个人知道,就怕有泄露的一天,到时候他就要跟丁小甜还有丁家的人其他人结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