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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小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以后我保护你。”

林七七想笑,“保护我?”

比起她,他更容易成为别人的肉票吧?

不是林七七吹牛逼,她上街至少被当成一个普通人看。

但刘征就不一样了,他这体格子,又高又壮的,谁家看了不羡慕嫉妒恨?

刘征没听出林七七话里的质疑,反而用力拍打自已的胸脯,“你放心,坏人来了,我死死抱住他的腿。”

这个世上,还没有他刘征抱不动的人。

林七七嘴角抽了一下。

抱坏人的腿,直接送上门被嘎吗?

林七七:“我看还是算了,保护自已要紧!”

“不能算,七七,你信我,我肯定能保护你!”

刘征说的信誓旦旦,林七七也没当回事儿。

别说她不会遇上危险,就是遇上了,她肯定第一个跑。

教室里,几乎都在讨论这件事,且越传越离谱。

“我估计那是个一个变态歹徒,专门割人家的舌头和眼睛做下酒菜,咱们以后还是结伴上下学吧!”

“就是,肯定是拿去吃了!”

林七七:“……”

上午头两节课,不管是学校老师,还是学生,上课都有些注意力不集中。

直到第三节语文课,班主任王老师来宣布,林七七上次那篇作文,在市里比赛得了特等奖,并且还会被刊登在本市的报纸上。

瞬间一片欢呼声,纷纷向林七七。

王老师继续开日,“这次作为比赛,是市里宣传部主办的,除了奖状,还有会奖励!

特等奖是一只钢笔!”

当王老师举着英雄牌钢笔的时候,教室里更是发出一阵阵羡慕的声音。

这个年代,一支普通钢笔是五毛到八毛左右,林七七的钢笔,是上头检查的时候,林忠良顺的一支钢笔,不是什么大牌,但顺在好用。

至于英雄牌钢笔在供销社售卖的价格是三块五一支,一般只有知识分子或者家里条件很不错的,才用得上这支钢笔。

穿衬衫的男同志,将钢笔别在胸前的日袋上,别提多好看。

“另外,咱们学校也有奖励!”

学校的奖励也不少,给林七七准备了三个本儿,两块钱。

林七七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林七七上台领奖。

领完奖,她直接冲王老师鞠躬感谢,“王老师,谢谢你的教诲。”

王老师很欣慰,学生好,她当然也高兴。

但他高兴,李彩虹就不高兴了。

林天宝两天没来学校,再加上她听说高中部林七七那篇作文,最后拿了特等奖,李彩虹就更生气了。

一下课,她就来找王老师,提出要让林天宝回来上课。

王老师态度也坚决,“李老师,林天宝认识到自已错误了?他主动给林七七道歉了?”

“他们是一家人,有必要分的那么清楚吗?”

李彩虹皱眉。

“一家人怎么了?一家人,就能抄袭?一家人,就应该受到不公正待遇?李老师,换做是你,你能云淡风轻的说一句‘算了,一家人不用分的那么清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