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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算计 (第1页)

作者:茶渐浓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轲比能能否被推举为鲜卑单于,在于此战可否战胜魏国。

所以他对这一战势在必得,不管要付出多么沉重的代价他都义无返顾、在所不惜。

这便是他悄然遣使去漠北召部落前来的缘由。

他要给此战添加胜算、伏下一击锁定胜局的后手。

是啊,所有人都不知道,终日信心满满声称此战必能击溃魏国洛阳中军、屡屡鼓舞族众士气的他,心中的定论却是截然相反:如果自己仅依靠在漠南实力的话,莫说战胜魏国了,就连两败俱伤都很难做到。

不是他悲观。

更不是他因为年纪上涨而丧失了雄心壮志。

而是从士气、军械、战力以及士卒临阵鏖战的敢死等等方面,他找不到一个能胜过魏国的因素。

就连在属地里作战的先天优势,都因为魏国有熟悉边塞之事的田豫充任副职而丧失了。

或是说,他的优势还有人数众多啊~

然而,如若往深里想,便会现这个优势反而是劣势。

轲比能虽然不曾研读过汉人的兵法,但也知道“兵贵精不贵多”

这个道理。

想与纪律严明、阵列森严的洛阳中军抗衡,他需要的是死不旋踵的部落勇士,而不是乌合之众。相反,让乌合之众前去与洛阳中军鏖战,他们会很快就败阵下来,然后在战场上狼奔豕突、仓皇亡命,进而诱全军的溃败。

但他也知道,自己根本凑不出足够的部落勇士——

在甲胄与斗械的明显差距下,至少两个部落勇士才能匹敌一名洛阳中军,而洛阳中军有三万

六万敢死之士,他去哪里找?

若是有那么多勇士甘愿为他而死,他早就是名副其实的鲜卑单于了!

况且以二敌一,还是很乐观的推算结果。

“夫胡兵五而当汉兵一,何者?兵刃朴钝,弓弩不利。今闻颇得汉巧,然犹三而当一。”

在前汉时期对战匈奴时,凭借着军械的优势便有一汉敌三胡之谓。

如今时过境迁,轲比能凭借着早年中原战乱时期,收纳了许多躲避战火的汉人工匠,极大提升了部落冶铁等技术,但源于塞外之地铁矿稀少与开采效率太低,仍无法拉近与魏国之间的军械差距。

尤其是,比起他部落的那一点技术进步而言,魏国的兵械造诣提升堪称日新月异。

双方正面鏖战,“一汉当三胡”

的推论仍是客观事实。

甚至,在纪律阵列与兵将战心的差距下,双方拼出“一汉当五胡”

的战损比率都不是稀奇事。

所以轲比能对于此战的筹画,乃是先败而后胜!

以漠南部落的败绩,来换取魏国洛阳中军的骄心与松懈,进而迎来作为奇兵的漠北部落一锤定音锁定胜局的机会!

自然,想做到这点,他就需要付出很沉重的代价。

先是漠南部落的损失。

想要让魏军觉得他大势已去、放下戒心前来追击,他就得假戏真做,至少要让两万族众战死来锁定败局、来证明自己仓皇亡命并非诱敌深入。

但他在漠南起家,漠南部落就是他的嫡系。

一旦让嫡系族众丧损多了,就会让这些原本对他忠心耿耿的部落领离心,觉得他不能庇护自己的利益,进而不再依附于他。

除非,他能在战后弥补这些部落领的损失,且还是额弥补。

他能想到的筹码,就是步度根部落的族众了。

先前步度根与泄归泥被他击败,内附魏国的时候族众就有三万余落(户);被魏国庇护了近十年后,由于不复迁徙、生活安稳与有互市的便利的关系,族中新生小儿猛增,若依着人口而算,相当于有四万落了。

若是轲比能将这些族众均分给嫡系部落领,当然可以让他们不再因为战死的族人众多而心生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