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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夕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證據內容是一份由省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對袁大海的死因所作出的二次鑑定,表明寒冷、飢餓和長時間固定體位等外來因素與袁大海本人的心臟病變共同參與了死亡過程,其中外來因素起主要作用,心臟潛在病變起輔助作用。

比起次鑑定意見認為外因誘發心臟病變,二次鑑定明顯強化了外因作用,也即認為是何遠征和王碩的行為才導致了袁大海的死亡。

袁大海的屍體早已火化,沒有重屍檢的條件,二次鑑定無非是另找了一家權威機構為檢方的觀點背書。

姜郁順勢提出法醫專家出庭的申請,認為這種情況就更需要同領域的專業人士出庭進行質證。

法官:「公訴人什麼意見?」

「我覺得兩方的書面報告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了,」余薇嗓音清脆,語氣鏗鏘,「法庭完全可以依據報告內容進行裁判,專家和鑑定人都沒有出庭的必要。」

越是這樣,姜郁就越覺得鑑定意見的內容有問題,經不住推敲。

法官一時難以決斷,和起稀泥:「這樣,你們下來再商量一下,要出庭就兩方一起出庭,專家和鑑定人互相質證。要不出庭就都不出庭,好吧?」

余薇立刻答應:「沒問題。」

姜郁卻不同意:「袁大海的死因直接影響本案定性,辯護人還是堅持認為,有必要要求對死因出具意見的鑑定人和專家一併出庭。如果鑑定人拒不出庭,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鑑定意見就不能作為定案依據。而不是說如果鑑定人不出庭,我方的專家就不能出庭。」

法官這時候也有些尷尬,清了清嗓子,「說了讓你們商量,又不是說不讓出庭。這樣吧,合議庭會再討論一下這個問題。咱們先往下走程序。」

因為案件涉及兩名被告,一併出席庭前會議的還有王碩的代理律師。三方舉證質證過後,姜郁又提交了第二份申請文件:「我方申請對涉案的《看守所入所體檢表》進行筆跡鑑定,證明體檢表上所寫『竇性心律過緩』是案發後人為添加,被告人對袁大海的既往心臟病史並不知情。」

余薇眼中滑過一絲疑惑,一時判斷不清這究竟是律師的應訴策略,還是看守所那邊確有不規範操作,擔心真的經過筆跡鑑定之後,結果太令檢方難堪。

法官卻沒給她更多思考時間,直接問道:「公訴人有什麼意見?」

余薇只能臨場應對:「袁大海是否存在竇性心律過緩的歷史病症,並非本案審理焦點。即使袁大海身體完全健康,被告的行為本身依然構成『刑訊逼供』,所以沒有筆跡鑑定的必要。」

法官卻有不同看法:「被告人對被害人的既往病史是否了解,不影響量刑嗎?」

遭遇法官詰問,余薇一時語塞,但也很快調整了情緒,答道:「如果被告人認罪態度良好,檢方願意就具體量刑與被告人及其代理人進行協商。」

法官轉而看向姜郁,「姜律師,能談嗎?」

姜郁:「何遠征堅持無罪,不接受認罪認罰。」

法官再度陷入兩難。

正在這時,一旁王碩的代理律師忽然開口:「法官,我方願意和公訴人就量刑問題進行協商。」

第39章39。「何遠征刑訊逼供案」·囚徒困境

姜郁拿著一張名片來到與市中院一街之隔的律所門口,徑直走向前台。

前台沒有接待秘書,只坐著位五十來歲的禿頂老大哥,正一邊吃著份外賣蓋澆飯,一邊專注地刷著短視頻,手邊還放了一摞花里胡哨的傳單。

「你好。」姜郁叫了一聲,見對方沒有反應,只好伸手到老大哥的面前,「你好,我找程燁,程律師。」

老大哥這才抬起頭來,見到姜郁愣了愣神,訕訕笑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稍等啊,您到那邊會議室里坐會兒。我給程律師打個電話。」

電話沒能打通,姜郁卻執意要等,這一等就是三個小時。

臨近下午四點,會議室的大門終於再度打開,男人身上的古龍水味混著用力過猛的髮膠香氣比他本人更快一步來到姜郁跟前。

程燁起初有些意外,但是很快就擠出了一副職業笑容,「姜律師,不好意思啊,中午陪個客戶吃飯,你久等了。」

姜郁心說你有這個工夫陪客戶吃飯,不如好好準備一下王碩的案子。轉念一想律師各有各的生存方式,有人專心開拓案源,有人伏案精研精鑽,也無所謂高低貴賤。

幾句簡單寒暄過後,姜郁說明來意,詢問程燁突然決定認罪認罰,有什麼考慮。

「也不算突然吧。」程燁拉過一把椅子坐下,左腿習慣性遞搭在右膝蓋上,有節奏地晃起腳腕,「這個案子折騰了這?????麼長時間,坦白講,我覺得最後無罪放人的可能不大。而且那個情況你也看到了,法官問你能不能談,什麼意思?」

他頓了頓,指節叩擊桌面,說出答案:「那就是心裡已經給定罪了!

所以說啊,認罪認罰爭取輕判,我認為還是對當事人比較負責任的。」

程燁提交的全部材料只有兩頁辯護意見,說對當事人負責多少有點言過其實。這些姜郁姑且不論,她只是實在有些好奇:「王碩本人也同意認罪嗎?」

「當然!

」程燁篤定道,「這種事情,我肯定會跟我的當事人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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