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頁 (第1页)

作者:魏夕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還有不到五分鐘的時間就要開庭,姜郁也得回去準備,正要叫上趙成陽一起,就見男人大步直奔幾步外的垃圾桶去,把剛才被馮少坤丟掉的袋子撈了上來。

塑料飯盒、紙杯、用過的木筷和擦拭手指血漬的紙巾……趙成陽打開袋子看了一眼,然後重把口封好,對姜郁說:「用這個吧。」

趙馨怡的案發現場不止留有半枚指紋,還有嫌疑人的精液,而趙成陽確信二者來自同一個人。

姜郁後知後覺,想到他平日裡採集指紋也不過是為了方便對比,畢竟dna檢測有賴於更專業的技術條件。可是指紋採集也非易事,趙成陽又不是莽夫,總不可能真的去劫囚車,大概從一開始就想好了備選方案,如果實在拿不到指紋,就想辦法拿到其他生物樣本。

姜郁小聲抱怨:「你要是早告訴我,剛才我也用不著那麼緊張了……」

「這是下策,有可能根本就取不到dna。」趙成陽說,「我是擔心一時半會兒拿不到指紋,先用這個試試。」

*

兩人回到三層法庭,距離庭審開始只有不到兩分鐘。姜郁急匆匆地才一進門,就看見了旁聽席上坐著的秦頌。

鑑於上次在電梯裡不歡而散,兩人再見面時難免尷尬。按道理說二審並不要求一審主辦檢察官出席,姜郁納悶他怎麼會突然過來旁聽。

看見姜郁,秦頌頷打了招呼,視線重回到膝蓋上的平板電腦,和她再無眼神交流。

趙成陽這時也跟進來,大喇喇地坐到秦頌身邊空位,目光瞄向他在看的屏幕,似是一份訊問筆錄,內容密密麻麻。

不出片刻,秦頌就按下了鎖屏,抬眼目視前方,三名審判員已經落座,法槌落下,庭審繼續進行。

周磊出庭念過證詞,先由辯護人進行發問。

姜郁放出了烤肉店門口的監控錄像,跳到幾人互毆的片段,指著其中一個身穿白色T恤的男人,問周磊:「這個是你嗎?」

「是。」

「請你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況。」

「當時挺混亂的,大家情緒也都比較激動,別人打我我就抱著腦袋躲他,然後看見對方誰挨打了,我就上去補兩腳。後來我們叫的車來了,停在路邊摁喇叭,我想著要不算了,別打了,然後去叫離我最近的陳力。當時陳力手裡舉著半拉酒瓶子,萬勝就推陳力胳膊,兩人撕吧了一會,陳力就把萬勝給推到了。」

「推到之後呢?」姜郁追問。

「推到之後……」周磊想了一會,才說,「哦對,推到之後崔娜過來把陳力給拉走了。然後坤哥,就是馮少坤,馮少坤他們幾個又上前把萬勝圍住,踹了幾腳。」

「具體是誰踹了萬勝哪裡,你看見了嗎?」

周磊搖頭,「沒看見。當時挺黑的,而且我離他們兩三米吧,萬勝躺在地上,其他幾個人都站著,把萬勝給擋起來了。」

「陳力當時在哪?」

「就在我旁邊。他和崔娜都在我旁邊。」

也就是說,以當時的光線、距離和視角,陳力也不可能準確看清是誰踢了萬勝後腦。歸案之後他與另外兩名同夥一口咬定是馮少坤,且對相關細節描述高度一致,明顯不實。

輪到宋卿青對周磊發問,問題大多圍繞陳力三人與馮少坤的關係。

周磊聲稱三人與馮少坤關係不好,並且其中兩人私底下與陳力更親近。但在檢方看來,這些臆斷的主觀性太強,缺乏客觀證據佐證,三人串供動機不足。

法庭辯論環節,宋卿青明確表示:「鑑於目前並不具備二次屍檢條件,無法僅憑法辯方專家孫傳道的推斷確定被害人的死亡原因。退一步講,即便萬勝的死亡並非由馮少坤直接導致,死因處於無法查清的狀態,馮少坤作為鬥毆的主要參與人之一,也應當對萬勝的死亡結果承擔責任。」

儘管如此,在提出二審量刑建議時,宋卿青還是認為一審儘管罪名無誤,但是量刑過重。

女人目光柔和堅定,掠過旁聽席上的秦頌,緩緩說道:「馮少坤是本次鬥毆中的積極參與者,但不是發起者和組織者。綜合考慮被告的行為,以及該等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的關聯程度,馮少坤在鬥毆中起次要作用,屬於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減輕處罰。因此,檢方建議對馮少坤在五至八年有期徒刑之間確定量刑。」

聞言至此,姜郁輕輕舒了口氣。

既然檢方已經讓步,法院也沒有維持一審判決的必要。

雖然案件並未當庭宣判,姜郁也能大概猜到結果。由於部分同案犯的判決已經生效,案件退回公安補充偵查勢必牽一髮而動全身,基本沒有可能。馮少坤參與鬥毆亦是既定事實,最終刑期低於鬥毆事件發起者陳力就是綜合平衡下的最好結果。

休庭之後,宋卿青徑直走向旁聽席。秦頌連忙起身,態度恭謹地叫了聲「宋檢」。

「有空嗎?」宋卿青笑問,「聊兩句?」

姜郁遠遠望向兩人,終於明白過來,秦頌是宋卿青特意叫過來旁聽的。

第25章25。「馮少坤聚眾鬥毆案」·師徒

法庭隔壁公訴人室,宋卿青將門帶上,轉身問秦頌道:「咋還一直繃著張臉啊,嫌我量刑給少了?」

「沒有。」秦頌禮貌淡笑,「上下級檢察機關之間本來就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您這麼定自然有您的道理,我沒什麼意見。」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1t;)

&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