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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夕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兩人一來二去,感情漸漸升溫,卻囿於王濤的緣故,始終都沒捅破那層窗戶紙。

陳厲峰自幼父母離異,父親常年在外做生意,母親體弱多病,過世得早,他就寄宿在舅舅家,直到因為爭奪母親留下的一間門市房和舅舅鬧掰,相互再無往來。

他書念得不多,也沒正經工作,有點小聰明,全用在打牌上了,和村里人關係不好,也沒誰給他燉過排骨,盧靜是唯一的一個。

案發當日,盧靜給陳厲峰發信息說自己包了酸菜餡餃子,想要給他送點。當時的陳厲峰因為前晚通宵打牌,正在朋友家裡補覺。醒來後收到信息,即與盧靜相約在村東兩公里處的松樹林裡碰面,位置相對僻靜,以免撞上熟人。

好巧不巧的,兩人還是意外撞上了王濤。

彼時大約傍晚六點,天色已黑,盧靜提著飯盒來到松林找陳厲峰,卻被躺倒在地的男人差點絆倒。驚見男人正是丈夫王濤,渾身是血,已無呼吸,盧靜嚇得不輕,好一會兒才勉強冷靜下來,撥打了11o。

因為擔心與陳厲峰等關係暴露,她便讓他先一步離開現場。

至於王濤究竟因何被害,陳厲峰拍著胸脯保證,他是真不知情。

「那條信息還在嗎?」姜郁問,「就是盧靜發給你要送餃子那條。」

陳厲峰搖頭,「刪了。」

姜郁覺得奇怪。追問:「為什麼刪了?」

陳厲峰道:「手機內存不夠,就給刪了。」

*

離開看守所後,張筱問姜郁:「現在咱們去哪?」

「去紅花村,找盧靜求證。」姜郁上車發動引擎,「我總覺得哪裡不太對勁。」

約一小時後,兩人抵達紅花村。

王濤家中無人應門,向鄰居打聽之後才知道,自從王濤出事,盧靜就帶女兒回了娘家,沒在村里再出現過。

姜郁輾轉拿到盧靜電話,一通撥去說明來意,盧靜沒承認也沒否認,只是拒絕配合作證,希望律師別再打過來了。

陳厲峰能否脫罪尚未可知,配合作證則是承認兩人確有私情,聲譽難保。紅花村巴掌大小的地方,鄰里鄉親抬頭不見低頭見,地方越小,越是人言可畏。

姜郁能夠理解盧靜做出的選擇,卻也不得不為案件陷入僵局感到煩惱。這時心裡又難免要怪陳厲峰,如果最初向她坦白實情,案件或許又是另一種走向。

如今她能繼續堅持無罪辯護,主張被告即便到過案發現場,也未搶劫傷人,畢竟那把瑞士軍刀和帶血的石塊上都沒提取到陳厲峰的指紋。但被檢方一路步步逼退至此,她在法官那裡總歸丟掉不少「印?????象分」,辯護詞的份量也要打折扣。

「疑罪從無」的道理誰都明白,真正裁度起來卻仍逃不過法官心證——證據要充分到什麼程度才算「排除合理懷疑」?

排除誰的合理懷疑?

律師提出的懷疑是否合理?

如果陳厲峰無罪,那麼誰該為王濤的死亡負責?

*

晚上姜郁回到家裡,拖著一身酸軟疲憊,正打算去泡個澡解解乏,就接到母親隋麗萍打過來的電話。

本來不太想應,直到來電變成未接,隋麗萍又打了第二遍。

姜郁這才按下接聽,語氣懨懨:「餵?媽。」

「欸,姜姜,你下班了沒啊?」

「嗯。怎麼了?」

「也沒什麼事。這不明天就周末了嘛,你看你要是不忙,就回來一趟唄?讓你陳叔叔給你炒兩個菜,咱們也好久都沒聚了。」

「陳叔叔」名叫陳大右,比隋麗萍小兩歲,是她當年做服裝批發的時候認識的,中年離異,有個兒子。後來服裝生意不景氣了,陳大右就帶著隋麗萍開起手機店,最紅火的時候在松河市里有五六家分店,賺了點錢,後來投進股市虧多盈少,兜兜轉轉又回到了原點。

大概顧及女兒感受,隋麗萍和陳大右的半路愛情一直處於地下狀態,直至姜郁上了大學,她才跟女兒提起有這麼個人。那時在電話里,隋麗萍對這位「陳叔叔」評價甚高,說他會照顧人,腦子也活,很會做生意。

姜郁大三那年春節回家,第一次見到陳大右本人,說嚇一跳絕不誇張——男人光頭金鍊花襯衫,怎麼看都像混社會的,跟「會照顧人」死不搭邊。

相處一段時間過後,姜郁對他的印象又改觀了些,沒見這人做什麼出格的事,不過是嗓門兒大了點,外加有點暴發戶屬性。因為早年跟人學過廚子,陳大右燒得一手好菜,反正比隋麗萍做飯好吃。

姜郁並不反對母親另謀幸福,只是真的很難融入,總覺得家裡多了個陌生人,有種說不出的彆扭。之後回老家次數更少,好在工作越來越忙,藉口也越來越容易找。

「這周末不行,得在所里加班準備材料。」她隨便找個理由搪塞。

「噢,這樣啊。」隋麗萍頓了頓,才繼續說,「其實有這麼個事兒,想跟你商量一下。你陳叔叔一直想做那個平板電腦的授權代理店嘛,但是咱們這小地方你也知道,年輕人沒幾個,開了店都不知道要賣給誰。前一陣子他去濱江考察,覺得東城區那邊商業環境不錯,學校也多。想要賺錢,還是得把店開到那邊去。挑挑選選的,看中幾個門臉兒,拿不定主意。正好你就住那邊嘛,就想讓你幫著參謀參謀,比較一下租金啊、客流啊,看看開在哪裡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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