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1页)

作者:lynn海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方璧山将对方视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上人。可方璧山其实比谁都清楚,楼外月,更是一个鲜活的人。

方璧山在多年前有幸见过对方的风姿,那时楼外月也还只是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出门吃个早点,大大咧咧坐在路边小摊,唏哩呼噜喝粥。

所有路过的人,包括摊主食客,都停下的手里的动作和匆匆的脚步,所有目光,都聚集在那个束着马尾的少年身上。

而楼外月根本不在乎旁人是如何看待自己,吃粥不够,又直起身来懒洋洋喊道:“店家,再来碟包子,肉馅的!”

方璧山不能理解,世上怎么会有人长成这个样子。

凤目笑唇,肤色极白,只是撩起眼皮,似笑非笑朝人脸上一瞥

只是向着那人群中,目光炯炯盯着他的方璧山脸上,轻描淡写地看了一眼而已。

紧接着楼外月扭过头,对店家认真地补充道:“再来俩炸糕,带走。”

实在不能怪有纨绔想要当街上演强抢民男的戏码。

美人无罪,怀璧其罪。

这般模样,无论男女,合该终生被细致地囚于牢笼,食花饮露,锦衣绫罗,作为一只私人的金丝雀歌唱,以免来这红尘……平白生出风波。

可楼外月这只金丝雀,不但能拆了笼子,还能拆了人骨头。

他听着店家连声的劝阻,手下,獐头鼠目的纨绔正被他扣着后颈压在木桌上,三四个跟班全部倒地。楼外月另一手转着根筷子,他对身边逐步聚集的骚动毫不在意,偏了偏头,少年漫不经心道:“哦,县令家的小公子,得罪不得是吧?”

纨绔色厉内荏,不肯在众人面前低头,他大声道:“你赶紧放了我,再跪下来磕个头,看在你这张脸的份上,我,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楼外月笑着嗯嗯应了,下一刻,在所有人惊恐的尖叫中,他手里的那根筷子簌簌破风,已经是不容置疑戳进了纨绔的后脑勺。

筷子长,连着脑袋,深插进了桌面。

白色的脑浆微微溢出。

“……”

少年在筷子的末端轻轻一弹,平静地问店家,“炸糕打包好了吗?我要带回家的。”

店家抖抖索索把食物递给他,看了眼那死状凄惨的尸体,想到便是这败类糟蹋了县里许多清白姑娘,面上不敢泄露情绪,心底却大声为少年叫好。他犹豫了一下,忍不住提醒:“快走吧……你惹上大麻烦了!”

楼外月掂了掂手里道分量,说:“我这辈子还没怕过什么麻烦。”

“告诉你们县令,杀了他儿子的是我楼外月,不怕死,就尽管来找我报仇,我也有儿子,便做件好事,送父子一起上路。”

“楼外月永远恭候。”

留下这句话,少年飘然而去,人潮为他分开,提着油布包裹的炸糕,他从同样年少的方璧山身边路过,擦肩的瞬间,方璧山听见楼外月在轻悠悠哼着小曲儿。

“十五夜……十五夜……月亮圆圆,人也团圆……”

“哎呀,后面该怎么改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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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糕是给他儿子打包的。

如果有朋友不太能理解为什么这章要把当爹的写得这么玛丽苏,就看一下文章简介,本文又名我成了我爹的代餐,玉珍珍的悲剧来自于两点原因,一,楼外月是个万人迷,二,楼外月是个极其骄傲的万人迷。

他不是万人迷,就不会存在玉珍珍被强迫成为替身的八年。

他但凡懂得收敛,懂得凡事给自己留后手,就不会让玉珍珍孤立无援,举目无亲。

咋说,虽然是瞎搞的狗血凰文(感觉已经不配叫凰文了),内在逻辑还是要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