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頁 (第2页)
誰說對不起的??」李雪梅哭的心都有了。
「你給我金子讓我辦事,我得辦!
」
「那是我白給你的!
」
葉知夏頭一抬,頭髮散亂嚇得李雪梅一激靈:「可你來都來了,我能不讓你上樓嗎?」
現在李雪梅自己想撞牆:「我錯了還不行嗎?我的祖宗啊!
你別衝動,我走,我這就走,你千萬別想不開啊!
」
葉知夏還拉著人不鬆手:「不行,我得留你吃口飯。」
李雪梅就沒像現在這麼後悔過,慌忙掙開轉頭就跑。生怕晚一步就被麻煩追上了。不說葉知夏真出什麼事,再鬧下去鄰居報警她也吃不消啊!
等人跑出了大門外,葉知夏理了理額前碎發,有些微喘。
廢物,這樣就繳械了?
不過也變相認證了她確實沒見過什麼世面。這種尋死覓活的,是說書人嘴裡搪帳(賴帳)的慣用橋段。葉知夏聽了幾次,可這麼尋死覓活的演出來還是頭一次。
還怪過癮的。說不定她還真有當演員的天賦。
說到演員,又不得不想起來上回在街頭路口跟吳迪救下來的那個了。
————
李雪梅活像被狗追了一般,匆匆逃了出去,騎上自行車直奔附近的電話亭,滿腦子都是林弛霄娶了個瘋子回來,趕緊打電話給他,叫他趕快把這人掃地出門,不然以後哪裡還有好日子過?
電話都撥出去一半了,李雪梅忽然福至心靈的反應過來。
她是不是被騙了?
她可是啥都沒得手還繞進去一對金耳環啊!
該死的,尋死覓活不該是她強項嗎?咋被反將一軍呢?
————
林弛霄回家就注意到了葉知夏耳朵上的戰利品,因為這一看就不是他買的。
「二嫂又來了?」
「你咋知道的?」葉知夏心情更好了。
林弛霄也應了她心思:「這對耳環我沒見過。」
葉知夏挑眉:「就不能是我買的?」
她什麼時候買過這種,林弛霄心底明鏡似得,但還解釋道:「如果是你的,你不會特意帶出來顯擺。」
顯擺了嗎?葉知夏將耳環摘了,放在林弛霄的手心:「不知道是不是你大嫂的,但能叫他家多吐出來一口肉,也夠痛快了。」
「這花樣還是俗了點,咱們回頭買點好看的吧,」林弛霄拎著耳環對著窗外陽光晃了晃,又轉移話題道,「所以慶功宴想吃什麼?我下廚。」
提起這個,葉知夏不禁咽口口水:「你上回燉的肘子挺香的。」
相視一笑。
「對了,廣告演員定了嗎?要我說,上次我跟朋友救得管勇就不錯了,直接讓他代言,話題上面也更好操作。」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1t;)
&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