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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噩梦 大事不好把我迷倒 (第2页)

肉鼻头,宽圆脸,一双眼睛小而亮,矮个子,身材也圆润,穿着福禄寿暗纹锦衣,说话坦荡讨喜。正打量着,他也看了过来,拱手见礼后笑呵呵道,“小姐回麟南次数多了,却不曾来这里用过膳,这次可要好好招待。”

他拍了拍掌,就有小二上前来,“照册子挑最贵最好的做一桌,摆上来,这顿饭我请客。”

“用不了那么多,主仆三人,另只有护卫俩个,你太客气了。”

良阿嬷忙制止他,“我家小姐有忌口,我来为她点菜就好了,钱照付,我家夫人让我来照顾你生意的。”

老板恍然,也不强求,沉吟了下似乎有话要同良阿嬷说,后者领悟,便挥手让春溪带着余娴寻个好座,“小姐先跟着去,奴婢片刻就回来。”

余娴缓缓点头,走了几步远远瞧见良阿嬷附耳在老板跟前,聚精会神地听着,老板也不见方才笑脸从容的模样。到了小二引的雅间坐下,良阿嬷匆匆回来,神色如常。

五脏庙待祭,余娴也无暇顾忌两人叙旧的悄悄话,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她常见,不说在余府,就是在萧宅中,也有她随嫁带去的大厨,可真当酒楼的菜肴摆上来,余娴还是惊叹不已。另一边春溪只等着余娴先动筷,作好了要风卷残云的架势。

第一口下肚,余娴胃口大开,连连点头称道,不消多时,几人就将一桌好菜席卷而空。更有冰饮酥酪作善后,糯滑的冰酥入口即化,甜而不腻,凉而不冰,可解方才饱腹后的油腻,但又不至于在冬日里寒了肠胃。

走前老板笑着问她用得如何,她不吝夸赞,“老板的酒楼至少还能再开一百年。”

老板大笑,朝她拱手,“那得谢过陈家的照拂了。”

麟南大多数屹立不倒的行业,都是靠着陈家庇荫才得活的,看良阿嬷与老板的关系如此紧要也知道,或许这酒楼私底下还负责给陈家人递些消息。余娴一笑,回了一礼。

离开酒楼后,几人趁着午时刚过,日头还有些暖意,去逛了脂粉铺子。可铺子门前的雪衣白鹦鹉见着余娴就上蹿下跳,还作势要往余娴身上扑,又因足踝被链子扣住了,带得鸟架笼直晃荡,发出难听的吱嘎声,平日里只说吉利话的鹦鹉也不知谁教的,开口就道,“大事不好!

大事不好!”

昨夜的噩梦翻将上来,余娴心神一震,良阿嬷上前挥手赶,“去去去,店家!

管好你的长舌皮子,怎的还让客人触这霉头?”

春溪也啐那鹦鹉,“你才不好!

信不信姑奶奶我把你买下来回去拔舌扒皮煮了吃!”

店家赶过来,窘迫道,“哎呀!

真是不好意思,这鹦鹉今儿个是吃多噎着了心情不好,胡乱说话!

小姐莫当真,挑几盒胭脂,当作赔您的好不好?”

本也不想为难店家,余娴摇头说没事,话音未落,鹦鹉又扑腾起来,“大事不好!

大事不好!”

“你这……”

春溪挽起袖子想骂它,又因余府的教养好,实在想不出什么腌臜词来,气得小脸通红。店家面色难堪,旁边站着的良阿嬷是陈家人,她一眼能认出,哪个小店都不想得罪陈家人。她将鸟笼拿下来呵道,“再说话把你煮了!”

“据传,”

余娴开了口,“神鸟有知天测命之能,兴许它是在提醒我,倘若我真有大事不好了,心中想着它的提点,还能蹚过去。别为难它了,咱们走吧。”

春溪双手叉腰哼气,临走前还回头补了一句,“以后再也不来你家了!”

待余娴领着一干人走远,那鹦鹉扑腾着把后半句说了出来,“把我迷倒!

把我迷倒!”

“原是这么个大事不好!

原是你自个儿见了美人大事不好?”

店家郁闷,用指头戳它,“你方才怎的不说!

气死我了!”

“再说话把你煮了!

再说话把你煮了!”

这鹦鹉提点她,方才是她不让说。店家更气了。

好容易被餐饭开解的余娴又因着鹦鹉的一句话心神不宁,良阿嬷劝她不必信什么知天测命,“鹦鹉学舌,怕是哪个嘴坏的客人等候自家娘子逛胭脂铺子不耐烦了,只得偷摸地与那门前鹦鹉玩,才坏心地教了几句,你莫去当真。”

不想让两人担心,余娴点头笑开了。可终究是有些准头在里面,之后余娴不管是逛胭脂水粉,还是簪钗首饰,总会发生些意外,譬如不慎碰倒了胭脂盒,上好的瓷盒并着嫣红的膏体摔了粉碎,或是被簪上的银叶划破指尖,十指连心,钻心的疼。春溪说是她老想着那个噩梦,心不在焉的缘故,越是小心越容易出错,倘若放开了手脚玩,指不定什么事都没有。

眼看要到傍晚,余娴已没了逛街的兴致,但良阿嬷和春溪都不想她败兴而归,尤其是春溪,一拍手笑道,“小姐!

您不是心心念念去大坝子听曲儿看跳舞吗?咱们看了再回去好不好?”

大坝子在东市最繁华的地方,露天摆台,谁都能来看,有座儿的打赏钱,没座儿的凑个热闹场,无论跳得好与不好都有人大声喝彩,旁的小贩还有赶过来帮忙发小零嘴儿和小灯笼的,饶是刚被贬下凡间的神仙来了,也得被氛围哄得高高兴兴地走。余娴想着就欢快,抿唇一笑,是同意了。

日落,华灯初起,最热闹的场子开了,仿佛整个麟南的人都一骨碌扎进了东市大坝。头顶的灯笼个挨个地亮起,映照出余娴和春溪两人明媚的笑容,再一看,良阿嬷也正笑着望那高灯,她沉浸其中,一时分不清今夕是何年,不是春溪伴着春溪的小姐这年,而是她伴着她的小姐,邂逅余府姑爷那年。

一声锣鼓,把所有人拉回神,还未开场,仅仅是有几个红衣女子一边笑一边拉着手上台,起了势,周遭便掌声雷动,纷纷喝彩了。红衣女子们并不是个顶个貌若天仙的美人,但活泼灵动,喜欢跳舞,便和着姐妹几个攒了一出,谁也不会觉得她们跳得不好,也不会点评她们的姿色,众人眼中只有对美好的事物最纯粹的欣赏和赞美。

当她们翩翩起舞,乐声起,红衣生光,头顶的彩绘灯笼也不及这美景万分之一。这片喝彩声中,余娴窥见了红衣女们的特立独行,谓之生动,谓之热爱。亦窥见了繁华之下的特立独行,这份特立独行名为市井俗气,俗得热闹,俗得敞亮。

一舞罢,余娴鼓掌,试着放开嗓子叫了声好,旁边一大叔回头看她,鼓励道,“姑娘,大点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