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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精心策划了虚弱的梦魇的逃离,哦,可怜的巴巴托斯。他怎么会知道自己的侥幸,自己的“幸运”
,都来自于看守的一时兴起呢?
在注定的那个意外里,梦魇找到了完美的载体,他遍访多元宇宙,精心挑选了最适合的那一个,他用尽了手段,终于的到了合适的傀儡。
狂笑之蝠。
哇!
那可是个坏玩笑,但“读者们”
喜欢这样的剧情展。他是蝙蝠侠和宿敌的集合,是一切邪恶的化身,他做下的恶行即便用最小的字体书写也需要花上几千页白纸。
但他是个多么合适的角色啊!
“读者们”
简直迫不及待的想要观看后续,可惜了,傀儡终究是傀儡,演不出更有的戏码。
他就像一只摇尾乞怜的小狗,为“主人”
献上了一切,替那个弱小的梦魇四处奔波,屠杀自己的同位体以获取蝙蝠金,好让他的“主人”
来到一切故事的根基,“主世界”
。
但是聪明的“读者”
现了一只不同寻常的幼虫,对,就是可怜的小杰克。我早在第一次见到他就知道,这孩子是个能成事的。
一个毫无信仰却可以直视天使荣光的人类,一个注定成为小丑却早早就觉醒了反抗意志的幼生体,那与连接多元宇宙的能力的天生契合简直是上天赐予的礼物!
是天父赐予我的绝妙转折!
但人类是多么不可思议的生物啊……
身不得已的幼崽居然从必灭的死局里谋得了一线生机,一步一步走出了一条生路,这条线路的剧情太过有,我甚至一点也不想看到完结的那一天,但是他的复仇不管成功与否,注定都会为这个故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在那之前,就让我们先看看无的英雄们,要怎么……
这是什么???
烂尾!
烂尾!
!
!
第十金属?鹰侠区区一个守门人,从哪里获得了熔炉的权限?!
前面铺垫了那么久的精彩决战,为何会变成这般无聊的戏码?!
“该死该死该死该死该死的人类!
!
!”
加百列砸光了手边所有的花瓶,他一边怒斥虚空的某个存在毁了他的绝妙布置,一边不服输的要求再来一局。
“拉倒吧。”
约翰·康斯坦丁叼着他最爱的丝卡,手里拿着根羽毛找上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