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恶捕头罪有应得 (第1页)

作者:沈安荣锦瑟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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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捕头被唬的一愣一愣的,竟一时间忘了反驳。

赵程看着堂下鸦雀无声的二人,有些无奈。

无论信与不信,就单沈安所提的索贿一事,便是这位青天大老爷最为厌恶之事。

但依照大梁律法,此时,敲响喊冤鼓的沈安才是原告,而现在跪在地上的李捕头是被告。

所谓的审问,便是二者在公堂之上各抒己见,要么找出证据来断定对方有罪。

要么,就要用尽一切手段来证明自己无罪。

国法如此,更何况这是天子脚下,身为府尹的赵程行事本就需要小心谨慎,对于国法更是不敢触碰分毫。

当下,赵程将目光转向了李捕头,问道:“李立虎,你可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

惊堂木重重拍下,可是这一次,喊冤的,却变成了李捕头。

“冤枉啊大人,小的冤枉啊!

这小子血口喷人!”

李立虎不断叩,额头撞到地上,砰砰作响,也顾不得脑袋上原本的伤痛处了,豆大的汗滴如雨水般落地。

他没有想到,只是简单的一问一答,居然把自己陷入了如此危险的地步,甚至就连本应该是自己人的府尹大人,此刻却像是偏袒沈安一般。

这是什么险恶的世道?

“大人,冤枉啊!

小人押送林清儿回来的途中,被此人撞倒。”

“大人您看,小人的额头之上还有道疤,就是这人造成的!”

李捕头一边说着,一边把自己的额头显露出来给赵程观看,果然露出一大片紫青的伤疤。

可是沈安却反驳道:“既然是我造成的,那为何你我二人额头上的伤疤形状不同?”

“明明就是你索贿我不成,自己为了掩盖肮脏行径造成的,现在还想要倒打一耙,真是我大梁之耻辱!”

“而且……”

沈安伸出手来,裸露出自己被李捕头曾经抓住的手腕,其上赫然有一圈明显深红色的勒痕。

“大人您看,这就是他当街拦住我的证据!”

这般颠倒黑白的功力,沈安几乎是信手拈来一般就轻易说了出来,驳的李捕头鸦雀无声,只能呆呆的立在当场,眼神呆滞不说,嘴巴更是张的老大。

他是担心沈安逃走才抓住他的手腕,如今却成了自己当街索贿的证据!

如此情景,李捕头欲哭无泪,仿佛溺水之人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大声说道:“大人,随我一道的那些捕快们可以作证,我没有索贿!”

此言一出,众人可以清晰的看见赵程的脸色很明显的变换了一下,略显难看。

难不成是“索贿”

二子刺激了他的神经。

自家大人居然如此厌恶受贿?

可为什么自己不知道?

正当李捕头愣住的时候,沈安摇头晒笑一声:“依大梁律法,官府衙役或家丁不得作为人证,以免官官相护。”

“李捕头,看样子您这捕头的职位,当的不够格啊!

就连大梁律法都没有记全,难道还要让我告赵大人识人不明、用人不贤吗?”

李捕头顿时懵了,将头转向捕快们的方向。

一时间,随着李捕头目光注视到的各个捕快,纷纷低下头来,不敢与他对视。

他们也没有想到,这小子居然会这么了解大梁律法。

而且之前他们还曾持刀将围观百姓全都赶走,导致现如今就连一个倾向于他们的人证都找不到。

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啊!

“李捕头,你还是招了吧,毕竟,祸不及家人啊!”

沈安似是关心的劝解一句。

大梁律法素来以繁琐与严苛著称,光是有关官员贪污一事便多达二百余项。

似是他们这等不入流的衙役索贿,往往都是抄家流放,子女世代为奴。【1】【6】【6】【小】【说】